yougenmi wrote:所以我還要再去地方法...(恕刪) 檢察官起訴後,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就可以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yougenmi wrote:您好我知道真的走上法...(恕刪) 對初判表無異議暫時就這樣,日後真有須要視情況再申請鑑定。
這個路口很多車會左迴轉上浮洲橋,其實只要一迴轉,因橋面路不大,所以迴轉的車一定會壓到[機車專用道車道]只要回現現看,就會看到上橋處的右側牆,一堆刮痕.所以很多車,在左迴轉上,很愛車子開在雙白線中間,只為了他們可以"一口氣"迴轉,"一口氣"就是不減速到幾乎快停下來,而是保有一定速度迴轉上橋,還有更多車,都不等"左轉燈亮"直接左迴轉的.PS:那台車的前輪,也去換一下吧 !!太扯了.只顧自己荷包,不顧他人用路安全.這種車,依經驗,車後斗的車號和車牌很多都看不清楚,可以檢舉他.你發在汽車7嘴8舌,應該會較多人看到.
文斌 wrote:這個路口很多車會左迴...(恕刪) 您好這裡跟您所說的地方似乎有出入因為這裡沒有機車專用道但是您說的情形跟我的很類似至於車後斗的車號和車牌的問題我就不曉得了不過我提供的那張相片應該是因為背光所以車牌的附近看起來蠻黑的會持續PO文一來是給關心過我的人觀看二來是留個紀錄給以後也發生車禍的人可以參考借鏡謝謝您的熱心指導
我說的是"左迴轉",左後方的浮洲橋,橋面上,一上橋馬上是右側是機車專用道,可以看到一開頭的線都被"左迴轉"的車磨損了,因為"左迴轉"一定會壓到機車專用道,牆壁也是刮的花花的.依貨車角度看,我認為他也是要"左迴轉",上左後方的浮洲橋,若像貨車這樣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就比較不會快撞到橋面的右側(現場看,很多車都撞到牆,痕跡很多)所以像貨車這樣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上橋,比較好轉.但風險是,當開在雙白線中間時,左側空間會有機車鑽左側,結果就像你遇到的這樣,我也親眼看過同地點,和你一樣的車禍,也是車子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正要上橋,機車走第1線的左側,撞上車子,機車應該也是以為車子開中間是要直走.其實只要回現場看,多看久一點,就可以看到很多車都會和這台貨車一樣,先開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上左後方的浮洲橋.
文斌 wrote:我說的是"左迴轉",...(恕刪) 您好抱歉原來您說的地點是一樣的對方是說他要左轉龍興街啦我是不知道他有沒有要上橋原來這裡出這麼多次車禍喔我事後有幾次走這邊有觀察地上的痕跡地上有許多從外側或是壓雙白線(壓兩車道)左轉或是迴轉的輪胎痕至於我這次的車禍我記得是他從外側左轉是不是壓雙白線(壓兩車道)我就沒注意了畢竟事發突然但是對方是說他是沿著邊線前進左轉(沒壓雙白線)技術超好的??當然我有問過許多跟他開類似車子的同行大部分都是支持初判表的結果就是跨越車道很感謝您的指教謝謝
左轉去龍興路???真會放屁~~會開車的,在那個路口,要左轉去龍興路,應該都是再前進一點,才好左轉吧,我以前幾乎每天走,不要聽他在放屁.他那個角度直直走,會撞到"分隔軟桿"吧 !!如果他那個角度要走龍興路,好像有一交通規則,沒有到路中心再左轉,的樣子,不確定.
文斌 wrote:左轉去龍興路???真...(恕刪) 您好我是不曉得真實的情況是如何啦因為他是這麼說的我也沒辦法說什麼不過他迴轉或是左轉對此次車禍責任歸屬研判應該沒有差別吧畢竟初判表也只說了他跨越車道我涉嫌未注意前方車況謝謝
Dear All今天去開偵查庭了上來更新一下進度檢察官針對內容沒問些什麼只問了我車禍發生情形傷好了嗎就沒了因為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所以檢察官就說等車禍鑑定報告出來後給他一份然後再開一次調解(雙方都同意調解)比較不滿的是對方的說辭跟之前不一樣本來說是左轉龍興街現在變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這點倒是沒什麼差別不承認看影片要給他錢的事情我有跟檢察官強調補充今天會走上法院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原來他說的影片就是旁邊店家的監視器當初我也有去索取但是管監視器的員工跟我說監視器的角度拍不到車禍的情形現場看監視器的角度的確是看不到所以我也沒要(我應該還是要去索取來看看才對)我還以為對方是拿到多清楚的影片對方似乎去拍了一堆車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的相片還列印出來(超大張、蠻多張的)說明大家是怎麼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檢察官還請他回去縮小或是剪裁成A4大小才可以放進去公文夾裡不曉得拍了別的車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的相片有什麼作用關於證人的部分他提到當時報案的時候同時也有別的里長幫忙報案所以那個里長跟鄰居們可能會是證人然後他跟檢察官說調解會時我跟他求償10W他覺得我很離譜那他乾脆跟檢察官說他跟我求償近40W很合理....我也懶得講些什麼了感覺檢察官也沒興趣只是一直看時鐘可能想下班了吧總之檢察官關於錢的部份也就是民事的部分都沒有詢問所以我準備的一堆來龍去脈的資料也是派不上用場檢察官還說警察怎麼沒給他筆錄還問我們有沒有作筆錄有點傻眼之後的流程應該是去車禍鑑定委員會陳述車禍發生狀況(問好多次了)然後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最後再開一次偵查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