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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車禍後的相關事宜

yougenmi wrote:
所以我還要再去地方法...(恕刪)

檢察官起訴後,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就可以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yougenmi wrote:
您好我知道真的走上法...(恕刪)

對初判表無異議暫時就這樣,日後真有須要視情況再申請鑑定。

Snoppy911 wrote:
檢察官起訴後,二審言...(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指導
我會把他默記在心中

萬分感謝
有你們真好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Dear All

更新新一下後續的狀況
剛剛接到電話
下周要去法院

如有任何狀況
會再上來跟各位報告

謝謝指導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這個路口很多車會左迴轉上浮洲橋,

其實只要一迴轉,因橋面路不大,所以迴轉的車一定會壓到[機車專用道車道]

只要回現現看,就會看到上橋處的右側牆,一堆刮痕.


所以很多車,在左迴轉上,很愛車子開在雙白線中間,

只為了他們可以"一口氣"迴轉,

"一口氣"就是不減速到幾乎快停下來,而是保有一定速度迴轉上橋,


還有更多車,都不等"左轉燈亮"直接左迴轉的.



PS:那台車的前輪,也去換一下吧 !!太扯了.只顧自己荷包,不顧他人用路安全.

這種車,依經驗,車後斗的車號和車牌很多都看不清楚,可以檢舉他.


你發在汽車7嘴8舌,應該會較多人看到.






文斌 wrote:
這個路口很多車會左迴...(恕刪)

您好

這裡跟您所說的地方似乎有出入
因為這裡沒有機車專用道
但是您說的情形跟我的很類似

至於車後斗的車號和車牌的問題
我就不曉得了
不過我提供的那張相片
應該是因為背光
所以車牌的附近看起來蠻黑的

會持續PO文
一來是給關心過我的人觀看
二來是留個紀錄
給以後也發生車禍的人可以參考借鏡


謝謝您的熱心指導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我說的是"左迴轉",左後方的浮洲橋,橋面上,

一上橋馬上是右側是機車專用道,

可以看到一開頭的線都被"左迴轉"的車磨損了,

因為"左迴轉"一定會壓到機車專用道,

牆壁也是刮的花花的.





依貨車角度看,我認為他也是要"左迴轉",上左後方的浮洲橋,

若像貨車這樣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

就比較不會快撞到橋面的右側(現場看,很多車都撞到牆,痕跡很多)

所以像貨車這樣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上橋,

比較好轉.


但風險是,當開在雙白線中間時,左側空間會有機車鑽左側,

結果就像你遇到的這樣,

我也親眼看過同地點,和你一樣的車禍,

也是車子先開在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正要上橋,

機車走第1線的左側,撞上車子,機車應該也是以為車子開中間是要直走.


其實只要回現場看,多看久一點,

就可以看到很多車都會和這台貨車一樣,

先開雙白線中間,再"左迴轉",上左後方的浮洲橋.
文斌 wrote:
我說的是"左迴轉",...(恕刪)

您好

抱歉
原來您說的地點是一樣的

對方是說他要左轉龍興街啦
我是不知道他有沒有要上橋

原來這裡出這麼多次車禍喔
我事後有幾次走這邊
有觀察地上的痕跡

地上有許多從外側或是壓雙白線(壓兩車道)
左轉或是迴轉的輪胎痕


至於我這次的車禍
我記得是他從外側左轉

是不是壓雙白線(壓兩車道)
我就沒注意了
畢竟事發突然

但是對方是說
他是沿著邊線前進左轉(沒壓雙白線)
技術超好的??

當然我有問過許多跟他開類似車子的同行
大部分都是支持初判表的結果
就是跨越車道

很感謝您的指教
謝謝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左轉去龍興路???

真會放屁~~

會開車的,在那個路口,要左轉去龍興路,

應該都是再前進一點,才好左轉吧,

我以前幾乎每天走,不要聽他在放屁.



他那個角度直直走,會撞到"分隔軟桿"吧 !!

如果他那個角度要走龍興路,

好像有一交通規則,沒有到路中心再左轉,的樣子,不確定.





文斌 wrote:
左轉去龍興路???真...(恕刪)

您好

我是不曉得真實的情況是如何啦
因為他是這麼說的
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不過他迴轉或是左轉
對此次車禍責任歸屬研判
應該沒有差別吧

畢竟初判表也只說了他跨越車道
我涉嫌未注意前方車況

謝謝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Dear All

今天去開偵查庭了
上來更新一下進度

檢察官針對內容沒問些什麼
只問了我車禍發生情形
傷好了嗎
就沒了


因為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
所以檢察官就說等車禍鑑定報告出來後
給他一份
然後再開一次調解(雙方都同意調解)


比較不滿的是
對方的說辭
跟之前不一樣

本來說是左轉龍興街
現在變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
這點倒是沒什麼差別


不承認看影片要給他錢的事情
我有跟檢察官強調補充
今天會走上法院
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原來他說的影片
就是旁邊店家的監視器

當初我也有去索取
但是管監視器的員工跟我說
監視器的角度拍不到車禍的情形
現場看監視器的角度
的確是看不到
所以我也沒要(我應該還是要去索取來看看才對)
我還以為對方是拿到多清楚的影片


對方似乎去拍了一堆車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的相片
還列印出來(超大張、蠻多張的)
說明大家是怎麼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

檢察官還請他回去縮小
或是剪裁成A4大小
才可以放進去公文夾裡

不曉得拍了別的車子左迴轉上浮州橋便道的相片
有什麼作用


關於證人的部分
他提到當時報案的時候
同時也有別的里長幫忙報案
所以那個里長跟鄰居們可能會是證人


然後他跟檢察官說調解會時
我跟他求償10W
他覺得我很離譜

那他乾脆跟檢察官說
他跟我求償近40W
很合理....

我也懶得講些什麼了
感覺檢察官也沒興趣
只是一直看時鐘
可能想下班了吧


總之檢察官關於錢的部份
也就是民事的部分
都沒有詢問

所以我準備的一堆來龍去脈的資料
也是派不上用場
檢察官還說警察怎麼沒給他筆錄
還問我們有沒有作筆錄
有點傻眼


之後的流程
應該是
去車禍鑑定委員會陳述車禍發生狀況(問好多次了)
然後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
最後再開一次偵查庭

謝謝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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