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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內容~去超商被當詐騙集團~被一群地痞流氓包圍恐嚇~悶

講過了 但是少一個人 這就是時間拉這麼長的主因

我已更新在首頁 謝謝!

憨B wrote:
我覺得如果你真的有跟那個打工的店員說叫他道歉就算了的話
他應該會道歉
如果是我我也會道歉
你確定你有這樣表達嗎
可以透露一下是哪間超商嗎..
平鎮分局好近阿XD

油切烏龍 wrote:
如題 小弟的二姐本來...(恕刪)


誰叫你2姊沒事拿回那一千元?!
錢都拿回去了哪來的侵占??!!!
都道歉了你還不滿意,那是哪根筋拐到了?!!

你可以不爽人家,人家也可以不爽你給臉不要臉.

惹毛了,對方大不了不幹了,然後專去你家找你麻煩,因為你讓對方丟了工作,這就是你要的嗎?!
"得饒人處且饒人,你不饒人人不饒你"



感覺樓主應該有經驗

不過如同網友講的

太多就會變奧客

雖然奇莫子有被影響

但是能少一個敵人是比較好的

不要再鑽牛角尖...軟土深掘了....
雞腸鳥肚就是我們這種島國人民的通病
小弟相信不同的人對於自己的尊嚴都會給予不同的價值
有人視如糞土
也有人視為無價
如果處理此事讓樓主覺得討回了公道
那就值了
也別理會風涼話了
看了樓主與一些迴文人文章,
我相信我會跟樓主一樣的反應
就是要一個道歉....難道做錯事的樓主姊姊?
如果是回文人是當事人...你會甘願被人說是要來騙錢的
由區經理的表現與回應,只能說統一企業的員工教育訓練要加強
也希望樓主繼續將後續的事項...讓大家知道
難保再有下一個當事人出現....
不需要為了這種事煩惱啦,真的不值得.而且都已經鬧這麼久了,浪費的是你的時間,何苦?





下次記得,這種情況不是告詐欺,是告強制,強制是非告訴乃論喔,你在當下如果有把握自己有給錢或者沒亂拿貨品,卻被店員叫住禁止你離開(通常你一作出不鳥他要往外走的樣子,店員要不是伸手攔阻就是口頭喝止,不是強暴也有脅迫),這個百分之百是強制罪構成要件該當,記得在事情一發生時就馬上叫警察,然後在警察面前對帳調錄影帶証明自己清白,接下來你對警察提一下刑法304條是非告訴乃論,最後警察一定會想辦法搓掉這種雞毛蒜皮的案件,然後你就可以等著拿招待券,保證店員也會乖乖道歉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我也不太懂你要的是什麼??

因為他們道歉你不要

所以只好往上呈報

往上呈報出來跟你處理~你也不接受

他們只好按照既定程序就..那你想告就告吧
--------
拿出兩杯咖啡就是要道歉阿...

請問你~不是嗎?

我還真不信他們咖啡弄好道歉都不說就放著叫你們自己拿<---有這樣嗎?

所以..他們一定是拿出咖啡~嘴巴說的真的很抱歉之類的

只是你還是不接受吧..
五級金賀 wrote:
拿出兩杯咖啡就是要道歉阿...

請問你~不是嗎?

我還真不信他們咖啡弄好道歉都不說就放著叫你們自己拿<---有這樣嗎?

所以..他們一定是拿出咖啡~嘴巴說的真的很抱歉之類的

只是你還是不接受吧..
...(恕刪)

可能就是要"對不起"這三個字吧
要不到卻把球越滾越大

疑 我被放出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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