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3469 wrote:這樣是不是說元配原諒老公只告小三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當然不是,只是不能讓對方坐牢,元配還是可以只告小三,讓小三賠錢。也就是說,欠錢時,請另一半去搞個有錢的小三,再來告小三賺錢,當成合法的仙人跳就是了。
yoshi12878 wrote:假設郭董還是王董養十幾個女人相對的台灣就有相對數量的普通男生找不到對象,要不要廢除通姦罪真的要考慮清楚...(恕刪) 現在還沒廢,有錢人照娶三妻四妾只有大老婆可以告問題是,哪個大老婆告過?找不到對象是自己的問題,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