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
影射醫收紅包 部落客...(恕刪)==========================================================
真的, 在網路上發言要負責, 千萬不能無中生有 ,壞人名譽,害人害己.
被法官判賠50萬元,對一個家庭收入平平的人來說, 應該可以讓她終身難忘吧 !
你的論點我完全認同,網路上發言要刑責自負。
那...這篇反批原PO kindkill的人不就都要被告毀謗了?
關於你講的事件,目前發展:
來源: 自由電子報, 2012-12-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5/today-so11.htm
"...廖今年3月又告33名在網路罵他的網友,北院判決指出,網友的評論縱使稍嫌尖酸刻薄不留餘地,但無非是因關切醫療品質的公共議題,對可受公評的醫療案例提出主觀的意見評論,屬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判決33名網友不須賠償。..."
假如關切醫療品質的公共議題不可評論的話,那醫聲論壇不知多少人要被告到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