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道出了很多台灣人的心態,
我們的國民,
就像是被輿論跟政府寵壞的孩子,
在意外發生時。
第一個怪罪就是別人,檢討別人........
小弟是從事公共工程,
步道護欄的高度從80CM逐年高到120CM,
親水空間從很開闊,變成只要有水的地方池一定要護欄,
就算水池很淺很淺,沒護欄的水池也一定要插滿警告標語
(如果出事,那就不關我的事喔,我有先告訴你喔!)
所以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一定有警語,
把一般民眾個個當作無行為能力的人一樣,
很可悲,
反觀國外,
你是成年人,
就為自己負責,
不管水池步道也沒有護欄,
你自己就是要注意安全,
騎車騎太快自己摔車犁田,
天氣不好還去爬山釣魚,
那就是你白目,
沒有人會訴諸媒體、民代,沒人去國賠,沒有人會怪設計失當...
這才是個成熟的社會
hello088 wrote:
今天假如你女友或者老婆之類的,也許因為沒注意而撞上,臉毀了,
也是自認倒楣嗎?
問題是,你今天是一個身高168cm 以上,身材壯碩的男生,
不是臉上有小傷口,會有可能嫁不出去的女生。怎麼拿香蕉 跟 雞腿 去比較咧?
自己莽撞,不應該去遷怒或者責怪於他人。
hello088 wrote:
3.他們探訪當天,我也告知他們改善當場的設施,
我說今天我男生撞到,一點傷沒關係,但如果是女生撞到的話,
要怎麼賠人家?也告知他們店內要放置急救箱,
以免有人發生意外,不能及時處理一些可以做的事情!
你自己也說了 "今天我男生撞到,一點傷沒關係"
可你不也收了人家現金 2K ?
店家也誠心到府上探訪、賠不是,
您收了人家 2000 台幣 ,卻又跑來 01 取暖,還想要更多錢?
這.......就不怎麼厚道了。
也難怪01眾鄉民一片倒的噓聲,一點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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