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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恭喜,終於脫離官司纏身了

剛剛以mobile01為關鍵字到司法院查一下

發現你有請律師,真名都看到了,第一審為板橋地院

蠢材最愛胡說八盜 wrote:
還依稀記得..當初有幾個傢伙

各個砲火兇猛 大刀闊斧的




現在怎都神隱了哩!?







-------------

剛看了一下 幾位砲火哥 還都有持續上線哩!!

只是為何神隱裝傻 我就不得而知了...(恕刪)


老人家說,雞嘴變鴨嘴.......

就只剩神隱一途了......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維大力在心目中早就除名
唬爛至尊 wrote:
恭喜,恭喜,終於脫離官司纏身了
剛剛以mobile01為關鍵字到司法院查一下
發現你有請律師,真名都看到了,第一審為板橋地院


那位律師也是鄉民,應該是熱血協助的吧!

蠢材最愛胡說八盜 wrote:
剛看了一下 幾位砲火哥 還都有持續上線哩!!

只是為何神隱裝傻 我就不得而知了


已成為茶餘飯後的笑談
嘿嘿...我還記得樓主當時的描述,維大力的經理是怎麼張牙舞爪和指控樓主貪婪

維大力在我心目中已經是一堆寄生蟲的牌子... 就是拒買

Revenge wrote:
已成為茶餘飯後的笑談...(恕刪)


不知那位喜歡把小鳥養在內褲裡的網友

愛心捐款是否兌現了!?



現在回頭看看舊文,真不知誰該去玩沙??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喔~原來換新討論串了!
耶!恭喜樓主!
不要求太多,請維大力副總將保存證據的瓶罐吞下去!


樓主只是個小老百姓阿~不像有些廠商才大氣粗..
訴訟費對維大力而言只是零頭..對樓主而言可能是1/3~1/2年薪的損失!
廠商就是吃定消費者不敢反告吧!?
已經浪費樓主2年多的時間(2010-04-04~2012-08)...真是勞心勞力..

不主動賠償樓主精神損失..大家就重啟facebook的活動吧!

https://www.facebook.com/87vitali
維大力遇到螞蟻,鄉民對抗大鯨魚聯盟

iamdarlong0315 wrote:
喔~原來換新討論串了...(恕刪)


強烈要求維大力恢復樓主名譽!
當初是怎麼影射指控樓主作假?
現在呢?
若樓主無精神力氣反告~別以為這樣就可以混淆視聽?!
不要以為現在流行facebook行銷..維大力就轉換跑道到facebook上經營..
請維大力廠商在官方網站裡公開判決結果,還樓主清白!


維大力網站:
http://www.vitali.com.tw/index.php/news_i/news_number/269/



辛苦JERRY大了~~話說我自從那之後也兩年多沒喝維大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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