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9515066 wrote:當然…今天這件事我不敢說我完全沒錯!只是這樣就要被當成犯人一樣?我所有的親友都決定以後不去小林買眼鏡…因為感覺太差了(恕刪) 我對:一天之中讓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決定以後不去小林買眼鏡.這事比較感興趣.不是沒幾個親友.就是說話浮誇.
sv6986 wrote:我對:一天之中讓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決定以後不去小林買眼鏡.這事比較感興趣.不是沒幾個親友.就是說話浮誇. 仔細的爬完,我覺得樓煮被砲的原因,就是在這一段話............
純推測:A: 小林的愛心傘是優先保留給店內客戶的,恰巧,當時店內剛好有客戶已經預訂了愛心傘了。B: 與其稱為愛心傘,不如看待為廣告傘吧。 醬,大家都舒服些。C: 小林隔壁鄰居的商家太雞婆,自己不提供良心傘就算了,不要"報路"叫自己的客人去別人家拿傘。D: 樓主壓下企的彩券....全槓龜了。
majumi wrote:純推測:A: 小林的...(恕刪) 非也最近剛好有去小林~剛好那天也下雨~剛好附近又有學校於是乎有學生走進來問店員說可不可以拿傘店員說直接取走即可不必問觀察了一下的確如此有些人是拿了就走既然敢放愛心傘~想必就不會擔心被偷的問題所以應是那家店員沒有做好員工訓練而且我認為既然要放這種東西~就必須要有承擔取走不還的風險且有些人面子薄~沒必要特別放了傘還要人加進來問並且跟你說謝謝這樣幫助人的用意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