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請問遺產預先分配有效嗎?繼承人也一起簽名認同?


Billy.Huang wrote:
真正要讓這文件有效,就必須讓它形式上符合遺囑的要式與要件,至於被繼承人要不要攤給繼承人看、繼承人同不同意、甚或繼承人要不要在遺囑上簽名,根本都不是問題!

民法第1187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裁判字號】:51年台上字第1416號
被繼承人之遺贈,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繼承人不得拒絕履行

第1189條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民法 第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 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小虎先生 wrote:
母親問我,大阿姨問她...(恕刪)


今天看到一則姊弟打十幾年遺產官司的新聞..
也是房產問題!
Billy.Huang wrote:
一個簡單問題你也能扯...(恕刪)


沒錯,整篇文看下來"遺產分割協議書"根本就是畫一隻蛇在加上四條腿的事
你就立一份遺屬然後給小孩看過,没人有異議,公證不就好了。

YTCHOU wrote:
就是有很多人忌諱「遺...(恕刪)


哈哈!你說到重點了
近年來最有名的就是王永慶
怎樣,他以為他有錢到可以扳倒閻王,不會死了是吧
財產事前也不處理一下,王老一世聰明,還是看不過死這一關
最後搞到手足相殘,讓人看王家的笑話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