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jian wrote:
類似的照片--當事人一副狼狽樣且未必徵得其同意--,
水果報之類幾乎天天都有,
火災逃生啦、車禍受傷啦、山難遇救啦....等等,
開版者友人的正義感如果只在指責本案的拍照小姐時才有,
那也實在廉價。
啊啊,你沒發現這邊一堆人在罵記者嗎?
許許多多的人都在指責這種利用媒體過度侵犯當事人的行為噢。
並不廉價。
我還曾經為了新聞自由的程度去爬文查資料呢。
因為真的很不爽。
不過不能因為報紙的行為不對,就說這個也不對的人不能批評,不然就是廉價,不是嗎?
還有這邊的爭吵請容我插句話~

相信大家都尊重孝道,只是焦點跟主文偏掉了~
別紛爭咩。
樓主的重點是在於
-主貼文者被告知而不願意站在尊重當事者的立場將臉弄模糊。
其實很多老太太都不願意自己的病容被別人當做新聞觀賞。
這的確是事實。
很單純的 - 基本的尊重而已。
貼可以貼,照可以照,但是要是能多有一點尊重,對病者的同理心,事情一定能更完美。
其實不需要站遠遠的照完,分享之後轉頭走人。
可以走上前稍為攀談,聊聊,最後問問可不可以分享這份感動。
我想這樣不難?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