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24 wrote:
我認識一個做到課長的...(恕刪)
課長…呵呵,八職等吧,果然是同等不同命,
小弟有時六日都還得來加班,差真多
公務機關有涼缺也有屎缺
同等不同命,看是分在哪個單位

兼差…恩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明文規定不允許
不過銓敘部對「兼職」的解釋頗為五花八門,有興趣可以上相關網站查詢
「兼課」基本上若簽奉機關首長核可,是可以去教書的
小弟對人事法規不甚瞭解,說不定上面的說法是錯的,在這拋磚引玉
如果有在人事部門任職的大大,也請針對這部分做一下解釋

其實進入公家機關後
仍然應該針對本職學能加強學習
尤其更應研讀法律,即便不是法律系出身,也應該抽空研讀一些法律書藉
其實法律無時無刻存在你我身邊
或許有些大大會說,法律是有錢人玩的遊戲
法律其實就是一門專業學問,如同刀劍一樣,刀劍可以殺人,也可以救人
端看使用人的心態何在(好像扯遠
)不懂的使刀使劍的人,遇到危險時只能當待宰的羔羊,法律也是一樣,至少基礎部分應該要懂
有大大說公務員容易圖利
其實人有心要貪,就算不在公門,在銀行,在醫院、在事務所、在任何地方…都有辦法上下其手
「貪」是不分職業貴賤的,跟處在公部門私部門無關,個人認為比較像某民族的卑劣性
中國人古時就有說「千里為官只為財」
(什麼…大家不都是「中華民族」嗎
)老話一句,夜路走多遲早會遇鬼,東窗遲早也會事發,這年頭連總統都被鬼抓走了
莊子有云「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
「竊鉤者」如貪污校長、警察之流易逮,「竊國者」則難追,
至於誰是「竊國者」,就讓01有智慧的大大們去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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