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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川島,卻有兩樣情~和津實讓人憐惜,茉樹代讓人髮指


球德洛 wrote:
makiyo說她要付...(恕刪)


我覺得太屌了

都活的這把歲數了

記者問打人是否不對.

沒想到她竟然回答不出來?????????

是記者問得太難了嗎?還是??

一個沒怎樣要告一個進加護病房的傷害!!

只能說演藝圈無奇不有壓!
大家都搖頭 , 怎麼想都知道不去處理會不可收拾
怎麼還跟著大家一起跑呢,警察局就對面呢
新清烏龍屁 wrote:
一個沒怎樣要告一個進加護病房的傷害!!

只能說演藝圈無奇不有壓!
因為他有錢請律師
欺負收入微薄的運將

台灣的法律有錢判生死
A Pink, Hello Venus
看文新聞我只想說

還好當初邱復生阻止他兒子是對的

老人家的話還是要聽

老人家看人的功力還是有一套的
把人打進加護病房~
然後那位夜店社長還想告人!?
也難怪你們國家的人都不想挺你們.....
先是竄改歷史, 侵佔釣魚台, 撞沉我們的漁船, 又在台灣打傷司機, 是不是應該發動二次對日抗戰了???
他到底有何才藝能讓她在演藝圈吃香喝辣?

mh5267 wrote:
他到底有何才藝能讓她...(恕刪)


一對奶
有沒有哪位有日語能力的人,把日本夜店老闆打傷人的事情翻譯成日文貼去給日本人瞧瞧?
受過台灣捐助的受災日本人的反應應該會比某個一直強調奶的女人好多了
那隻恐龍呢?
5萬元交保..試問一下5萬元能一好那位司機先生嗎?
如果不能其他不夠的部分恐龍要負責嗎?
為何不羈押呢?要是跑了...能把恐龍關起來嗎?

台灣的法官都這樣的不食煙火嗎?
硬一點吧!沒人會反對的...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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