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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前,請先看一下後方,是否有來車,你的粗心會害了一個家庭


jackual0612 wrote:
這種事看站在誰的立場! 撞成這樣 那肯定機車騎的飛快 但法律都是同情死者 就算死者有錯 但大多數的人矛頭一定是指向活著那一位


不懂不要裝懂

我曾經時速不到30公里也被路邊開門撞到膝蓋
膝蓋骨裂成好幾塊
幸好我是到了路口準備轉彎時速才不快
如果時速60公里大概命也沒了

我學長的媽媽去年才剛過世
騎腳踏車也是被路邊開門的撞倒
頭部著地頸骨斷裂死亡
難道她腳踏車騎得飛快嗎?


還肯定咧...一整個莫名其妙...

scjpmcdba wrote:
因為我兒子在住院,白...(恕刪)


基隆不只碧砂漁港附近沒政府狀態

大概全市都是這樣

警察跟死光了沒兩樣

違規只會驅趕有個屁用 警察人一走 車就又併排停下去

我公司義二路這邊個停車場沒兩樣

該開單就要開

scjpmcdba wrote:
因為我兒子在住院,白...(恕刪)


R.I.P.

希望兇手能得到應得的逞罰

年前發生這種事情,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開車門前要先看後方有無來車,這本來就是常識,而且是應該就要這樣作,跟看到紅燈就要停車是一樣的。

但在台灣,就是有人會理由一堆,不要緊,你最好保祐自己不的遇到這種人。

別說時速40公里,我有時速2公里被撞倒過(在新光三越附近,很塞),摩托車只要失去平衝都是一撞就倒。
jackual0612 wrote:
這種事看站在...(恕刪)

胡說八道的回文...

不過可以確定鄉民的矛頭一定指著你!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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