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iraptor wrote:
說得容易至少我看不出...(恕刪)
中肯!
拿去還給魏德聖,他大概也只能~也是拆掉,不然就是擺到爛吧...

光是罵不重視?民眾自己重視了嗎?要花錢維護,又可以不罵說浪費錢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
才打平而已,...(恕刪)
seth_4 wrote:
開一間餐廳半年回本就算是大賺了
要是從投資五年攤提的角度看 要是可以做五年 今年他就可以賺四千萬
要是我一年可賺四千萬 六十萬月租ok啊
還有我就算覺得美術館浪費公帑蚊子館我也不會想鏟平它
我想你是不想看到某些人被罵吧 不過我不知道這種好事為什麼不讓它過就好
靈魂守衛 wrote:
如果是設在南投縣仁愛鄉之類,可以讓人同時體會到賽德克族的文化
那這個街景就比較有可能存續
但是那是電影布景 本來就不是以存續為目的也不是為了某族而設立的
就是為了電影為了商業為了利益 所以才會選在林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