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45678 wrote:對..扁到他連v8的...(恕刪) 幫你備份一下,這麼有種公布姓名資料,上班公司啊好讓鄉民知道什麼地方危險不該去,以後買東西遇到誰不該殺價,車子買了還包5%紅包給你當仲介費,你說好不好啊
案外案~原來業代平時無聊都在做盜版.....然後在網路上嗆人回到主題,敲到頭不是殺人父母,是業務過失傷害~遇到澳客開扁不是帶種,是傷害罪有種扁人,就要有本事賠錢、上法院、付罰金要不然跟國中生吵架有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