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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坦承吸食大麻了

nerdwannabe wrote:
我覺得酒精飲料也因該...(恕刪)

美國試過了。
後來養出了一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黑道老大。
你覺得呢?
nerdwannabe wrote:
我覺得酒精飲料也因該...(恕刪)

我也贊成禁止酒精性飲料
酒精也是一種毒,害人又害己
我相信抽的人不在少數..演藝圈當然更多.........除去法律層面的問題.........一個公眾人物要靠健康的形象賺錢...就別昧著良心私底下另一個德性.........一但被抓就大概只能轉到幕後去了.....這是機會成本..........看要不要冒這個險.........要靠健康形象賺錢...就得小心不要被抓到!


被抓到為何會痛哭流淚呢?..失去節目主持...失去廣告代言..就是跟$$說再見...不哭才怪!..
剛剛看到新聞說是6~8月在國外使用的.

據我我所知, 大麻在毛髮, 殘留約3個月後就驗不出來了. 他說是6~8月在國外吸食. 理論上是驗不出來的. 如果驗尿都驗的出來的畫, 那就是很最近有使用的.

只希望那些檢調可以多研究一下, 不要那麼容易就被騙了.

為何我會知道3個月? 因為美國有朋友們(很多個), 平常有用大麻, 搖頭丸, K...etc, 不過換工作前一定停止3個月, 來避掉新工作的藥物檢驗. 如果只是尿液檢驗, 停一個月就可以通過, 毛髮則是要3個月才可以過關. 所以....... 對他的言論.... 我聽聽就好
booyaolian wrote:
吸大麻又怎樣了又不是...(恕刪)


海洛因, 古柯鹼,鴉片算第一級毒品, 製造、運輸、販賣第1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清朝,日據時代鴉片還是合法的...

大麻, 安非他命, 罌粟屬第二級毒品, 製造、運輸、販賣第2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百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那位種大麻的仁兄無期徒刑大概跑不掉

使用初有欣快感,劑量增加會引起懶散、意識混亂、無方向感、時空扭曲、動作協調差、記憶、思考、注意力、判斷力下降,稱為「動機缺乏症 」。在生理上會造成頻脈、發汗、眼結膜紅腫、步履不穩、眼球震盪等影響。較強之 Hashish製劑常有幻覺及精神病反應。精神分裂症病人如吸食大麻則會使精神病症狀加劇。大麻被認為是海洛因、古柯鹼等強烈藥物中毒者的入門藥物,常與酒精合併濫用。

booyaolian wrote:
吸大麻又怎樣了
我只是覺得小康和屈中恆很可憐
只是吸個大麻而已
搞不好節目也沒了
可惜...

又不...(恕刪)


主要是態度,剛開始就死不承認,後來發現躲不過才承認!
企圖希望在日後還能有演出的機會.

主要說謊的態度問題!

我看他們有人有面相不止大麻的問題!
有沒有吸安或其他毒品的問題很讓人懷疑!

聽說王姓製作人也有牽連!下線還有多少沒有爆發?

台北搖頭丸與大麻感覺在這種夜店很普遍。不過就是很少看警察出來查。
倒是警察出來開罰單比較常見.
earl258 wrote:
主要是態度,剛開始就...(恕刪)


該罰就要罰
我只是不爽媒體牽扯到他們家人而已
關人家女兒什麼事
屈中恆兩個女兒才多大
藝人,我只看他們的表演能力。
私生活跟我沒關係,也不會影響到我,反正新人輩出!!
像國外的大毒蟲 喬治麥可(George Michael),唱歌我就蠻喜歡的,
好像不久前進了勒戒所還是抓起來關的樣子,可惜少了個歌手,就醬。

受法律約束是一定要,身在台灣就別說什麼國外合法的話,免得誤會大麻是合法。

只是在合法之地,心想連國家法律都認同了,
應該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好奇心使然,會不嘗試嗎?

毒物反應不是"有"跟"沒有"而已嗎!?
就算每個人都相信事主是在國外抽,檢察官還是只看證據,
一旦證實有,坐牢免不了。
先給01的管理人員拍拍手,效率真高.


Ozio wrote:
藝人,我只看他們的表演能力。
私生活跟我沒關係,也不會影響到我,反正新人輩出!!(恕刪)


同意, 他們表演的好就做好他們的工作了,其它的管那的多做啥?
做錯事,處罰就好啦,幹啥弄得人家要為世界和平負責似的.
對於藝人一切行為要被放大覺得不合理,也許真有人把他們當社會的榜樣?!


在國外住過的人好像都覺得大麻沒啥大不了.
因為真的很普遍XD.
不過還是同意法律怎定就要怎罰.
罰完你要選立法委員來改再說.
最新的新聞出來了
看來以後要看他們兩個上電視需要一點時間了...
作錯事就是要罰 這怨不得人
可惜了影帝 我還滿喜歡看他的談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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