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論,我自己必須聲明一下
首先我已經請其他論壇都修改掉原文與連結
我的著作權如果任意轉載的話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也嚴正請求01管理員刪除這篇文章還有其他網友的備份檔案
輩分的檔案是我的著作,且已經被我刪除與修改 請勿再自行修改與張貼
被我發現轉貼到其他論壇的都已經在我的要求下取消連結-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19478-1-1.html
希望這邊的管理員也快點刪除本站的這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01842&r=4&last=31395740
對於大家說我是爛主管,草莓主管我想端正一下視聽
各位也看到了一間公司的人資副總薪水才10萬左右,
在現在的環境下大家搶奪的不只一個工作機會;
有時甚至是一個生存機會.
我文章所提的爛草莓並沒有指名道姓,沒有罵誰的問題
沒想到這邊諸多的年輕人竟然如此不理性還有人見影就亂罵
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始末就瘋狂謾罵,抱怨,就是這種態度讓老一輩的全都搖頭
一間承包業務的公司底下常需要很多臨時工讀生,
參加一些活動,當然小弟負責業務便是找這些人,因為業務要求,大部分的人力需求是青少年25歲以下.
我們常需要辦一些戶外活動
因為員工在外很多時候需要自主管理,當然60%都是很能自我要求雖然實薪只有100元.
但是這40%的工讀生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1:來報到了居然還穿拖鞋的
2:活動要開始了要求8點集合8:30活動開始,有些爛草莓就給你8:40才帶著早餐到.
3:活動開始不到10分鐘人不見了.....消失在指定地點,擔心出事還要從公司調人來協尋,結果在7-11吹冷氣
4:一邊工作一邊講電話,像聽障人士叫都叫不到
5:我們要送的保養品試用包,沒發幾包通通塞到車站置物櫃,自己帶回家,傳單則是丟在垃圾桶
這些種種,我們老闆頂多扣個一小時,我當然看不下去會開罵
這些難到不是爛草莓嗎?
更不要提每次活動絕對有有人明明說好要來臨時蒸發也沒一通電話通知的
這些年輕人的行為看起來是個人家庭教育或是學校沒教好,
但是影響到的是整家公司的訂單,有些案子金額不低
被員工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就砸了,沒訂單失業裁員的是公司內部其他幾十個家庭.
希望所有網友有空也多關心自己身邊年輕朋友,我以前也是被幹譙出來的,我就撐得住這種壓力.
現在被罵動不動就要告公司告主管上網PO文找記者,自己卻不先檢討自己工作能力和態度如何.
自作自受失業以後再來抗議,甚至搞什麼走上街頭包圍101的活動,這種好像全天下欠他的態度不管幾歲都一樣會失業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謝謝
另外我們公司本來就有規定公司內的普通職員不能在上班時候瀏覽私人網頁和使用私人信箱
我想這規定很多公司都有不奇怪,針對懲處的部分被懲處的員工也承認自己有上網違反規定,請大家勿干涉,
最後我也看了一下整版的發文,也回了幾篇,原來現在年輕人都想這些事情,我受教了
請問親愛的副總是哪一家公司的?

狙擊槍 wrote:
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始末就瘋狂謾罵,抱怨,就是這種態度讓老一輩的全都搖頭
狙擊槍 wrote:
沒訂單失業裁員的是公司內部其他幾十個家庭.
說幾個你會被噹的點,
文章開頭你就炫耀你在公司"副總"地位 。
副總對你說起來,或許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抬頭,
但對不是你公司成員的廣大鄉民,副總什麼都不是。
再來從你對你公司的陳述,我想應該是所謂的公關公司。
公關公司更應該與人為善,而不是到處樹敵。
最後我覺得你公司,最沒資格批評人員的就是人事部門。
因為,你們部門掌管整個公司人員的招募及訓練,
你們找的怎麼會都是你嘴中的爛草莓,
人事部門應好好檢討,而不是在網路上說嘴。
至於你所謂的老一輩,我是四年級後段班的,
我是覺得當主管,你的EQ是不及格。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論,我自己必須聲明一下
首先我已經請其他論壇都修改掉原文與連結
我的著作權如果任意轉載的話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也嚴正請求01管理員刪除這篇文章還有其他網友的備份檔案
輩分的檔案是我的著作,且已經被我刪除與修改 請勿再自行修改與張貼
被我發現轉貼到其他論壇的都已經在我的要求下取消連結-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19478-1-1.html
希望這邊的管理員也快點刪除本站的這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01842&r=4&last=31395740
我看你還是不要上網好了,發言還怕被別人備份


你的發言更老一輩的也在你背後搖搖頭,五十步笑一百步


還有,說好的性騷擾解釋呢?

takayamah wrote:
親愛的副總, 這裡是01,除非有人身攻擊你也只能保留證據向法院提告,在沒提告前均要遵守01的版規。
其實,依您的位階來說現在的年輕人是爛草莓,這算是影射,也會引起公憤的,雖然沒指名道姓,但只要對方提出證據,您還是有誹謗之嫌。
至於著作權,我沒看過您的文章,但你是事後才主張,網友只用連結,有出處證明,他們沒有用您的文章做自己的利益,況且是您先PO文,又未事先知會不得轉載,我想他們也沒什麼智慧財產之嫌。
切入正題,我應該也算是年輕人口中的爛主管世代,對於您是人事主管又抱怨您所用的人,我認為您也有自行檢討之必要。
人事單位應徵人進來,要不要用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由各部門決定,我想這是通則。如果這批年輕人是由你任用的,又是您的下屬,既然人進來了,他們在公司的過失完全得由你全權負責。你如果認為不適,當然亦有權利立即叫他們滾蛋。但是你把人叫進來了,又給他們做非工作上的糾正,而罵他們是爛草莓,那就涉及到人身攻擊,他們也可以對你採取法律訴訟的。
人事單位的主管,其EQ要比我們這些爛主管更好。何況,我們在面試中無法判斷應徵者之特質能力時還要向人事主管請教,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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