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Huang wrote:哈哈,時候都戲稱是鋼...(恕刪) 呼呼大學時唸的"大眾傳播理論"是對岸同胞翻譯的我的偶像團在書裡正是被翻做"鋼絲羅斯"啊~~可惜5年前的納莉風災把我的書全淹掉了不然印象中 書裡還有很多博君一笑的翻譯呢...
令人震驚的消息Guns N' Roses是搖滾界的icon之一雖然原始班底只剩Axl基於對搖滾的熱愛真來台灣還是要朝聖的賣的好才會有經紀公司願意引進更多的好團來台呀更想看的Metallica,Aerosmith,U2才有可能來呀
GNR肯來台的話,一口氣買10張真的不嫌多新科熟男 wrote:另外聽GNR拿營光棒太不夠尊重了,應該帶酒去吧! ...(恕刪) 呵呵,新科熟男說的真好,帶酒其實還不夠啦,不過還找不出更瘋的"好"東西,嗑藥咱家不幹帶面鑼去敲不知會不會被扁..光是5.6年級的朋友,票房應該夠吧,大家都有點年紀了,貴一點我想還是照敗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