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丘 wrote:那麼你的觀點不就與廢...(恕刪) 不~殺人本來就有罪,不管這個女的做了什麼,都不該殺人。縱使兇手存活下來,我認為殺11刀已經是極度殘忍的手法,該當判極刑。我個人認為兇手的父母要去被害者家道歉。現在探討的是,為麼麼會發生這種事情,最大的主因是什麼。我相信問題絕對不只有一方!找出事情發生的主因,並且如何預防或者如何改變,才不會讓事情發展成這種地步。
boss753951 wrote:但我的本意是想給現在一些女的看交友謹慎~這事常有 男方的親戚跟家人都說男方很乖耶養了24年,都不知道他們家小孩是這種性格的人那請問那女生怎麼知道??或是你自己沒發覺,但是我怎麼看都覺得你認為是那個女生自己惹來的麻煩
yoshi12878 wrote:重點在於為何女方的父...(恕刪) 這很難~現在網路發達,也沒辦法有效的管控。網路能助人,但網路也能傷人。端看使用者的心態。整體上是整個社會造成現在這個樣子,台灣越來越走日本的後路。「恐龍家長」造就「恐龍老師」「恐龍老師」造就「草莓學生」「草莓學生」等於「台灣未來」
君寧生活,點滴瑣事 wrote:認同這論點。現今確實有太多的女人很會玩弄男人的心。而偏偏許多所謂的「正義言論」,只是偏執地站在「看似弱勢」的一方,但是在實質上並不是完全單純地只有「彷似錯誤」的另一方的過錯。...(恕刪) 什麼年代了女人沒有選擇男人的權力嗎?女人想分手就是玩弄男人?當男人真爽啊只不過是叫女生一句「女朋友」就束縛住對方一輩子嗎?男未婚女未嫁的女朋友跑了,甚至劈腿好了這也不過是人生成長的過程還恨到拿刀殺人啊看新聞有的報導又說只是網友雙方根本不算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