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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停在停車格裡 ~ 被撞? 反而告我過失傷害~~~11/14 新補充

小弟看到這裡,很同意樓上多數人的說法(PS:小弟也是那種IN起來,會全身不自主發抖的人)

如果是我,我的作法會是:
一、我好端端停在停車格內,我沒違法,小朋友你撞倒我的車,你要賠償。
二、喔~你是要閃機車才撞到的,那是你家的事,你可以跟警察講也可以去調閱監視影帶,證明你講的沒錯(重點是舉證是你或警察的事,not mine),否則,事實是你撞壞我的車,請賠錢(誰知道他是不是因為恐懼而虎爛呢?)。

人必自重而人恆重之,樓主心腸好,但不代表要被騎,如果這樣被欺負還不IN起來,那就是@#$%(請自行想像)。
Http://ishun.dyns.net
既然你表達你的善意 對方得寸進尺
也不用客氣了
直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
雖然民法第150條 (緊急避難),除非行為人有責任者,才需要負損害賠償
但是他凹 你也就凹給他看
態度強勢點
直接跟對方明說本來看你兒子受傷就算了
你得寸進尺
我也不善罷甘休
不要騎到我頭上來

其實不要指望警察主持公道啦
警察很多都怕事 想說案件趕快辦辦結束就好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保護

ARMADISE wrote: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這種...(恕刪)


有耶我也會這樣,但我跟大大的情況有點不一樣,對方開車而我是騎小綿羊,結果我的人跟車都沒有外傷,對方後車門跟玻璃破了,我也口頭答應要賠他一半的修車費用,然後一直跟我灰,現在還在處理中.
我現在終於理解我老爸為什麼車子如果在路上被欺負就會很有威嚴的樣子了.....

果然人善被人欺.....我要學習硬起來......

其實這種是應該能善了就善了
不過對方家長實在太可惡
建議還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肇事責任歸屬不在於你,你沒有義務賠償
反倒是對方撞傷你的車,他有義務賠償你的損失
台灣的法律不知道是保障受害人還是加害人
有時候我都不了解了
不過講到這個就很氣憤
汽車撞到路人要賠,機車撞到路人要賠
怎麼不想想有些路人就愛穿越馬路,就愛在無人行道的路中間穿越
這種行為算什麼
我覺得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未依號誌穿越應該是自殺行為
應該由行為人負責
台灣的法律真的讓人有點心寒
不知道站上的大大有沒有同感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我的愛車好好的停在路邊..被冒失鬼撞了..沒看到誰撞的就算了..自己認賠..
現在知道是誰撞的..還不能求償..這世上還有天理啊???

跟他硬起來就對了..廢話少說..保險業務先聯絡..存證信函先發..剩下的再來
看要怎麼喬..反正到時候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那各警察明顯有準備搓湯圓了事的嫌疑..先記編號姓名..再發一封MAIL到署
長信箱或是直接去電..完整描述問題..保證三日內見效..我9月發過一次MAIL..
到現在都還會接到承辦員警的電話跟EMAIL..回報後續處理進度..這不是當
刁民..這是要給不夠盡責的人民保母一各提醒~

面對那對父母..態度不用軟..你就針對那各肇事小弟來~不管他父母有沒有制
止他發言..直接點名當事者回答..如果對方父母以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分
來發言..你自己記得帶DV蒐證...必要時請各管區或是里長陪同....到時候通通
拿出來呈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官大人會裁奪的...

對方耍狠耍硬..您一概不以惡言相向..惡形相對..站穩自己的立場..抓緊自己的
角度..該尋求的協助(保險業務.里長.民代)..這時通通要請出來~定能將事情完
整處理掉...

只不過看樓主如此和善對人..就怕要緊時心軟...自己願意吃虧....讓那對身教甚
差的父母得逞...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並不是開著名車,遇到這種鳥事就得忍氣吞聲大車賠小車!!

樓上有一點說得很棒!!
要告...請直接告國賠!!

不然的話,就用自己的險出險
然後讓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

保證保險公司一定有辦法把對方收得服服貼貼(他們是專家)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我的想法如下
(1)假如你的車子是停在停車格內,因為你當時沒有駕駛行為,所以是你要向他索賠吧
2)假如你的車子沒有完全停在停車格內,可能車頭或車尾凸出到路上,或是你違規停車(停在紅.黃線上),她可以說是你車子沒停好害她撞到,以前有判例,你可能要負刑事或民事責任
(3)她的父母的要求太無理了,不要理她

前一陣子的新聞
拿出來做例子

話說某警察在國道路尖開車巡邏
看到路邊有故障車,車主在車後檢查故障原因
因為警車煞車不及,想切出路尖
在切車的過程中,但由於內側車道有車,為了閃避該車
結果狀上了故障車的車主

問題來了
該警察說,我為了閃避那台車才撞到故障車的車主
我不是故意的
但是故障車的車主造成警車半毀
所以故障車的車主必須賠償修理警車的費用+警車駕駛受到的精神傷害....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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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ocoocoo.weebly.com 宅神經濟:讓錢自己流進口袋
只要你確定自己停在格子內,絕對不用賠~
至於道義賠償是我國法律很怪的地方
簡單來講就是沒受傷的要付給受傷的
很怪沒錯...不過可以從別的地方凹回來
撞斷後照鏡要他負責修到出事前狀態
板金刮到也算他的,玻璃有痕跡也是
這些方式直接請你自己找一家原廠修車來解決
修車師傅會"自動"幫你"加碼",然後法官在幫他"打折"

你的水果錢就當成幫自己的車子做提前保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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