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卡 wrote:
但是...為什麼要讓醫護人員受到有可能感染的威脅..
來..反對的可以針扎一下 感受一下恐懼..我想衛生署長也不敢吧...
這些愛滋患者又憑什麼讓醫護人員受到有可能感染的威脅..
難道醫護人員不是人?尤其是執行第一線醫療工作的護理人員...
講了老半天,還是沒有真正自稱是醫療人員的來這裡抱怨……

我是這個領域的,我認為有必要讓醫護人士知情。
但直接註記並非好事!
病人把病情如實告訴醫護人員本來就是應該的,本來就是要相互尊重~
為什麼病人要隱瞞,這才是要論討的地方……
列管的病人,在院方進行侵入性治療時,國家本來就有義務要通知!
如果有完善的家庭醫療制度,國家本來就有義務通知基層的醫師或牙醫師!
假如一個社會沒有把基本的東西做好,而高喊健保卡註記,各位覺得問題就因此解決了嗎?
HIV病毒可怕,但很多STDs的病毒都很可怕啊,例如C型肝炎病毒HCV的危險性不亞於HIV!HCV帶原者的黑數比HIV帶原者更驚人,而且感染HCV有很高的比率會是慢性病的狀態,致癌率高得嚇人!
各位知道為什麼HIV會被愛權團體要求不要註記,但HCV卻要註記嗎?
因為社會把HIV帶原者妖魔化!但HCV帶原者卻沒有這種問題……
一堆人連HIV帶原和AIDS的區別都分不清楚,更何況是要怎樣才會被HIV感染都不知咧……

各位知道嗎?
在台灣這種不理性的社會,註記的後果反而是讓醫護人員暴露在更大的風險當中!
因為這樣子做,所有高危險族群都不願做檢查,於是黑數更驚人!
各位了解HIV帶原者的立場嗎?
他們多半不介意前線包含急診的醫療人員知道他們帶有這種病毒,因這樣對大家來說都是好事。
但沒人希望到各個基層醫療中心都被醫療人員以異樣眼光看待!
台灣社會的現實是沒有其他輔助資源來幫助HIV帶原者,不記註HIV只是最省錢的公衛政策~
各位知道瑞典這個人權國家嗎?
這個國家對HIV病患的做法,如果不提人家的社會輔助資源,很容易被外人批評為違反愛權……
因為病人的病情被國家嚴格管控,包含利用診所來追蹤病人的性伴侶等,
還有帶原者不告知性伴侶病情乃觸犯法律,嚴重者甚至要被隔離!(這發生過……)
但人家給病人一個如同家一般溫暖的醫療環境,台灣做得到嗎?

(例如:在愛滋中心,有火辣金髮女護士照顧異性戀男病人,有陽光猛男護士照顧同性戀男病人!笑~)
人家教育民眾,疾病知識是小事,讓民眾了解病人立場才是大事~

難怪HIV情勢在瑞典已經穩定,而且瑞典還是HIV盛行率最低的西方國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