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

罵法官恐龍之前可不可先有基本的法律常識



我堅持炮利委不是炮錯人,而是有理由的...

因為稍為學過法律的人一定知道大法官解釋是很神奇的東西,因為通常爭議案件,都會有正反意見,或者是大家都不知道它到底在說啥的意見,常常5個學者去看解釋文卻出現6種解釋..

而憲法應該是全民意志的彰顯,大法官欠缺民意基礎,很難想像大法官能精準"揣測"人民的意見..
而利委有能力提修憲案,再交給人民複決,為了一勞永逸,告訴這群人,人民要的不見得是至高無上的人權,
如今人民要求修憲永除後患,也避免大法官出來說三道四的,就是要一步到位,一拳打爆問題的核心..
不然這類問題層出不窮,永無寧日...
Tszshiuan wrote:
如果沒有其他恐龍法官先做出令人瞠目結舌的判決

媒體又怎麼會報導呢

俗話說無風不起浪



前一篇你提出江國慶枉死案

假設媒體沒報導,網友不討論

沒有輿論壓力下

會有人重審嗎

雖然結果不怎麼滿意

--------------

性侵要算重罪才對

到現在還沒有立委肯挺身支持修法

每每立委選舉提出一政見

都讓我嗤之以鼻


本來我是不想回這篇的

拜託,你不要再講江國慶了
當年就是因為社會輿論壓力軍方才會速審速決
江國慶就是被沒大腦的輿論害死的

更!現在再重審是有個G8用?
江國慶會活過來嗎?
講到這個就火大,竟然還有人有臉講是輿論還他公道!
更!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本來我是不想回這篇的...(恕刪)


我也不認為這重審有環他公道

不過這件事不是我先提起

請你先弄清楚~~

klaussshoestring wrote:
當年就是因為社會輿論壓力軍方才會速審速決
江國慶就是被沒大腦的輿論害死的...(恕刪)



一語道破~

江國慶能夠再度翻案~跟鄉民一點關係都沒有!!

是江父十多年的奔走~~(在這段時間鄉民做了什麼?)

後面監察院推波助攔的~

國防部才動起來!!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如果換做是自己的家人發生這樣的事.嫌犯還可以交保.那不氣才有鬼

能夠交保就代表他能夠到處趴趴走.警察真的有辦法24小時盯人嗎?

如果嫌犯跑出國的話誰要負責!所以那種犯罪嫌疑人最好都抓去關起來.誰知道交保後會不會有下一個
受害者呢.

所以法官的想法真的是越來越怪了呢

無敵娘娘槍 wrote:
我堅持炮利委不是炮錯...(恕刪)


立委是最直接可以修法的人

為何它們不修呢?

再來很多人很少會去大法官是採多數決

同時也會有正面說,反面說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那位司機已經消失囉~
這可以算是逃亡了唄
阿童木 wrote:
立委是最直接可以修法的人

為何它們不修呢?


因為他們沒膽修,而且要修就應該順帶提憲法修正案,把這種會"危害"人權的東西訂到憲法裡..
否則,確實會有違憲之虞..
但是如果擴大"人權的迫害",最倒楣的不會是一般活老百姓,而是不小心容易誤觸法網的政商名流...
整體而言,如果訂死了,連律師都沒的玩,這對許多"潛在的被告"而言,殺傷力太大..
利委豈能如此做?
如果一不小心上市上櫃大老闆和黨政高層都被掃進去,台灣的經濟怎麼辦?
強暴犯有法律觀念嗎?去每個監獄去跟犯人宣導法律觀念
叫他們不要再累犯
狄夢 wrote:
其實我很好奇,
若法條改成:嫌犯在交保期間若再犯,該負責檢察官或法官必須負該案1/2刑責。
這樣的話,不知道那些法官和檢察官會怎麼判??


還不用這麼重啦!逃亡一日扣法官薪水500元就可以了
鄉民不過是要求法官拿出專業判斷維持正義,不是讓法官當法匠.
拿錢辦事是最基本的遊戲規則,法官是高薪階層,自然要做出有智慧的判決
老是做一些阿里不達的裁判出來,偏偏就有搞不清狀況的出來幫法匠辯護
  • 5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