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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警察了!因為就算被打死都不能開槍

以前穿著警裝出門or說我是警察
大家都敬畏三分

現在只要說:我是警察
大概會被扁更兇
事後再來放大絕(喝酒忘事)
要是在美國敢打警察.......那真的是跟天借膽

台灣真是合法犯罪的天堂呀......

ps:對空鳴槍可能傷到路人
那個路人應該是超人吧..........
那民眾協助警察卻不小心打斷醉漢的腿或是打死醉漢這算在誰頭上...
又或協助的民眾不小心被醉漢打死這又算在誰頭上...(黃飛鴻說過:喝醉了,拳腳收不住呀)

讓有公權力的警察不去做,卻讓民眾去執行,這偉大的律師是再把問題給複雜化嗎......
鳴槍很客氣了...如果是打到執勤中的軍人被秒殺也合情合理

seatree wrote:
既然不少,就請你舉例...(恕刪)

我是你家小弟喔
自己收詢很難嗎

KC0201 wrote:
所以版大是建議警察與...(恕刪)

阿對檳榔西施都能輕鬆過肩摔加上寢技
這次怎麼不行

pighead.jen wrote:
那民眾協助警察卻不小...(恕刪)


+1

警察打人都會被告了

民眾幫警察打人被告算誰的

可以取消民代嗎 完全不知道有什麼用

idfour409 wrote:
你知不知道在台灣警察...(恕刪)

對空鳴槍傷到人是惡意還是無意?
另外
還是說警察被打死沒差
警察也是人啊 該有的公權力
配槍不是配假的 情勢所逼
或許你應該去體驗一下警察的辛苦
idfour409 wrote:
阿對檳榔西施都能輕鬆過肩摔加上寢技
這次怎麼不行

西施抓起來軟軟的,

這個頂起來硬硬的,

差很多捏~~
idfour409 wrote:
可以問一下前幾偏贊成...(恕刪)


<爛醉的弟弟以為是路人多管閒事,一跳下車便用力將鄭警打趴在地,哥哥也下車加入毆警行列,造成鄭警四肢外傷、頭部瘀腫,鄭警雖勉強站起拿出手槍表示自己是警察,<哪知兩兄弟根本聽不進,又一起撲上前,鄭警唯恐警槍遭搶,趕緊對空鳴放一槍示警,隨即請求警網支援>

我也贊成不能對空開槍~~
這個狀況下,直接對人開槍好了!

king2000 wrote:
北市一名醉男,前晚與...(恕刪)
如果被打的是那位律師.然後便衣看到無法制止時不對空鳴槍.而先是呼叫警網.然後等到支援員警到時那位律師已被打斷手腳或是打爆頭生命垂危時.不知事後律師會控告那位便衣嗎???

KC0201 wrote:
L...(恕刪)

newboys wrote:
P

K:誠徵妹抖打掃房間 wrote:

JIA6893 wrote:

這是新一代的文字接龍嗎
期待一切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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