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qaz wrote:
說的真好是我會建議A...(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
他的銀行債務約300萬,
她家裡工廠對上游廠商的債務是一千多萬,
再加上她妹妹把她家的房子,變成法拍屋後,用妹妹的名字買回來
這部份算是現在的房貸吧!目前姊妹都有工作能力
我朋友的月收入,我想大約3萬吧,我也不清楚
工廠的則無從得知,因為她媽媽管財務,但也管的很差
為什麼不是爸爸管?因為爸爸不會理財,只管工廠業務跟工作
而且她媽媽因為這件事,可能快得憂鬱症了,得罪了很多親戚家人跟廠商
壓力很大,但外人又沒辦法進去幫忙管....她的情緒也得照顧到,不然出事的話,只會遺憾終身
所以我不知道她這樣應該是自己想辦法還,還是應該由現在的工廠於日後有能力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