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6515 wrote:
還是得放一些來我這,不然我怎麼欣賞
只有一張

無敵娘娘槍 wrote:
這邊構成的"犯罪行為"不會是性騷擾防治法裡面的"犯罪行為"
因為該"犯罪行為"是為了補足刑法猥褻行為解釋上的一些"困難",所以透過該法25條去避免處罰漏洞,例如偷摸女性胸部1.2秒,可能就無法構成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但正常情況下,一定可以滿足性騷擾防治法25條
但該條一定會有某些"接觸"行為,所以偷拍不可能構成該條..
所以一般只可能去用該法第9條去要損賠(本法的另外行政罰先不討論),而該損賠又會拉回一般民法的侵權行為標準去判斷,所以有的時候想成立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