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安/工安的角度個人認為六福村難辭其咎,水上活動本就應考量落水意外的防範或補救措施,不知道漂漂船(是這個名稱嗎?)這個活動沿途有無任何救生員,救生圈,拋索,攀爬梯及監控,甚至緊急制動等等預防設施?如果有,那就是人員訓練不足,對緊急事件的反應不夠.或是對救難器材操作不熟稔.若沒有迅速有效的保命計畫可實施,那園方心臟很大顆.造成悲劇,兩造都難過.如同版友所說:頑皮歸頑皮,總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消逝.記取教訓,趕快補救預防矯正措施才不枉費一條生命.
bluemenco wrote:那也只有兩次是玩家阿...(恕刪) 是啊..我的意思就是..經過百萬人次以上的驗證,只要合乎使用規定,即便不用救生衣安全帶,這個設施也肯定是安全無虞的...換句話說,加了救生衣或安全帶,個人認為只是為了防自殺罷了(還不是防呆喔=.=)
johninmobile01 wrote:就公安/工安的角度個...(恕刪) 不能認同~這個案例是孩童明顯白目~站到外層黑膠上~這已經算是故意~非意外~人是不定時炸彈~請問你浮潛~救生員發潛水衣(已做預防)~你自己把救生衣脫掉溺斃(故意)~請問誰該負責?
andylin1248 wrote:託~不要太理盲~什麼叫自制力~從有這項設施以來~大家都知道要乖乖坐好~就他不知道~這干自制力啥事~你說因為沒有救生衣~要是沒有自制力~他還不是一樣會把救生衣脫下來丟一邊~ 我要表達的是,園區本就應該有防範措施,避免這類憾事發生假設六福村本就有提供救生衣,且強制穿上,要是那小學生還白目到把救生衣脫下,我相信要是發生意外,誰也不會去怪六福村,六福村也不用擔心要負責過失責任自制力一詞或許用的不好,講白話點,國小生就是白目啦!!而且在訴訟,我相信六福村要完全脫身,應該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過失責任免不了,只是比例問題大家站的角度或許不一樣,不過理性討論是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