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landyu wrote:
取笑人的邏輯很有問題,全餐廳狂笑的邏輯也不好,歐巴桑的邏輯也不行。
(親生的兒子只是兒子的小集合)領養的小孩就不能說是自己的兒子嗎?(難道你要那些領養小孩的爸媽說他們領養的小孩不是他們的兒子?)
一個錯誤邏輯的故事,在引用前最好自己過濾一下,以免貽笑大方。
就只是不滿歐巴桑的自私行為酸酸她也要扯邏輯...
真要講邏輯你也是不及格....
兒子不一定要親生的沒錯....但....兒子一定要是個"人"吧
shadowlandyu wrote:
原po弟的女友為"所愛"勇敢爭取它的權利,(現在)遭受大家的白眼及嘲笑--我覺得相當勇敢以及佩服。
看你的頭像你好像也有養狗,你可以沒有勇氣,但請不要嘲笑謾罵那些比你更有勇氣肯為狗爭取權利的人。
因為這看起來真的很諷刺...

bluesky5151 wrote:
法律及一般社會規範是針對人類為主體制定的, 不知你拿狗跟有色人種來類比的邏輯在哪裡?
立派 wrote:
就只是不滿歐巴桑的自私行為酸酸她也要扯邏輯...
真要講邏輯你也是不及格....
兒子不一定要親生的沒錯....但....兒子一定要是個"人"吧
立派 wrote:
黑人也是人你舉這什麼鳥例子....
今天如果我的"所愛"是一隻蛇...我帶他去餐廳你會不會也佩服我?
原來你所謂的勇敢就是夠厚臉皮+自私(=無恥??)....
拜託你不要再出來丟愛狗人士的臉了
你的發言只會激發更多人對狗本團體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