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son Lin wrote:
沒記錯的話,這是公訴罪. 有多少人會為了一張輪椅賠上自己的清白.
我記得去醫院借輪椅時,也沒押金,但是有壓證件, 借了還可以推到街上買東西吃.
大概是Foxconn的輪椅又輕又好又有紀念價值,所以一堆人想要用坐牢換取一張好用的輪椅放在家裡...(恕刪)
就知道你會說這句話,一般人是不會因為一個輪椅就跑去坐牢,但是有心人或竊賊就不一定了,反正這些人就是有辦法讓警察抓不到,抓的到又不能辦。否則被菲律賓遣返到大陸的詐騙集團就不會這麼想回台灣受審了。
無論是公家單位或是一般公司都會有自己的作業規則,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只為了自己方便或一句服務業就想破壞人家規則,那就整個亂了。被亂的不是那個單位或公司,而是其他守規矩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