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灣^^ wrote:剛值完夜班下班,在回...(恕刪) 潛返台灣判各5年.不痛不癢.就算是度假吸取新的技術..引渡大陸看詐騙金額重責無期徒刑有殺雞敬猴的意思...這些人太可惡了...不過話說回來.太軟弱了.放個二炮.也不就這樣.不然還能怎樣...詐騙的刑期要增加判重一點.不要區區5年~~再犯率很高~~~
這次菲國警方是抓到一個詐騙集團,這個詐騙集團裡面有大陸人也有台灣人,詐騙的對象全部都是大陸人。所以菲國警方抓到後,很自然的就把這整個集團交給大陸,才有辦法完整審理。本來只是一件很單純的事情,但是某些媒體刻意誤導為政府無能,才會導致如今越演越烈。
如果這次受害人是台灣人菲律賓會把人犯交給台灣處理嗎?如果菲律賓真把人犯引渡回台灣你想中國會善罷干休嗎如果這個集團中有美國人菲律賓會膽敢把美國人引渡到中國受審嗎?說穿了 菲律賓就是看準台灣軟弱也不敢吭一聲14個台灣人在菲國犯罪所以菲國有司法管轄權但由於是領中華民國護照,所以中華民國也有司法管轄權但受害者是中國人民所以中國也有管轄權至於人犯要在何處受審蹲牢 本來就是要透過外交正常程序協商 而不是直接引渡到中國只能說這是外交上的重大挫敗
恭喜發財 wrote:意思是當初國內有個印籍英國人在國內撞死孝子的事件英國應該要將該要求將他遣送回該國受審嗎?而英國卻沒這麼做是喪失主權嗎? 說的真好當初如果我們基於尊重英國而把嫌犯遣送回英國不知道又會被大家講成怎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