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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記者證照太好考? 還是當百姓是弱智?

問了公司法務室的同仁,提到刑法第七章的妨害秩序罪裡面有兩條與假冒公務人員的條例。

第158條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冒充外國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亦同。
第159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baddaddy wrote:
就能推出成本約人民幣400到800元,市價400元到2000元的平板電腦,一時間形成熱銷。



這句有很難懂嗎
市價和成本,都是在說前面的人民幣啊
記者的用法並沒有錯
前面提的是人民幣的"成本",後面指的"市價"自然是呼應前面的"人民幣"
記者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是"新台幣市價"吧



人家是說“人民幣400到800元...”

也就是最低可能還不到400元,至於會以400元賣,那要看是怎麼樣的一個傳銷方式,或者是在數量上的以量制價...


哼,百姓弱智?現在很明顯是誰弱智了?還龜縮不敢出聲,只敢偷看?這是公務員、是所謂“署”的風範嗎?

這麼嚴重,看來還是請馬總統解釋一下好了...

前幾天有人到總統的臉書 po找人啟事,刑事局馬上出動調閱電腦ip,沒多久就找到人...
管妹...是誰啊?
...樓主大人...不過是幾個字,你就回答一下你是哪個署的,拜託一下,不然過年期間,雞排不好買,沙發坐到快燙屁股,為了看你的結局(哪個署處)........很累吔...該不會LP沒帶出門吧...都下了注就等你開盤吔....


PS:抱歉此回覆會多貼...
兩光水電工 wrote:
...樓主大人......(恕刪)

什麼署?

想當官想到發瘋的汪精衛偽政府又復活了嗎?
愛總在默默中付出,關懷總在無聲中進行,愛永無止息。

東方海皇 wrote:
什麼署? 想當官想到...(恕刪)

厚!你這樣很搶鏡頭耶!太過份了!!!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厚!你這樣很搶鏡頭耶...(恕刪)

Remo2919大哥,

新年快樂喔!!!
愛總在默默中付出,關懷總在無聲中進行,愛永無止息。
東方海皇 wrote:
Remo2919大哥...(恕刪)

.............



新年快樂!



宅在電腦前,還真快樂...
管妹...是誰啊?

baddaddy wrote:
Yah00 新聞上署...(恕刪)


Yah00是啥鬼?YAHOO就YAHOO
01再推正名運動請加以修正
新聞中本就提到成本為人民幣400到800元
市價部分又沒額外說明幣值,自然是沿用前文所提
貴司考核太過簡單?導致基本邏輯觀念不足嗎?
是 貴司人員發文前未事前核對內容? 還是現在的的公職人員程度都如此? 文章閱讀能力竟不如一般民眾?
經過專業考試的公職人員怎會認為這樣的文章論述很合理?
我好期待這隻過街老屬被記者挖出本尊來,最好還真的是公務人員,然後在輿論壓力下道歉請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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