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妹妹很兇~姐姐現在完全不敢多話~
所以我不知道姐姐態度有沒有問題~(我沒看到實情~只看到妹妹在FB上罵一堆髒話)
其實妹妹之前有自己去澳洲遊學打工~
去了八個月~就被父母叫回來~
一是因為她養了很多貓跟狗~都放在家給父母照顧~
二是她媽媽膝蓋開刀~家裡需要人照顧~因為姊姊在美攻碩士
父母覺得妹妹不能這樣一直在澳洲遊學打工~於是把妹妹叫回家...
所以妹妹更恨姐姐了...
很不爽姐姐不用被叫回家~自己卻要~
姊姊花家裡的錢~都不用回家~
自己去打工遊學~還要被叫回家...
這點我到是覺得妹妹有點說不過去~
媽媽開刀不方便幫她照顧一堆貓狗了~本來就是她該回家自己照顧吧?!
不過妹妹一直罵~媽媽開刀兩次~她就照顧媽媽兩次~
姐姐一次都沒照顧~還在國外花家裡錢念書~
我覺得...這樣計較照顧媽媽~有點OOXX~
但是...她說姊姊爽爽花家裡錢~滯美不歸...她生氣我能理解...
只是計較得有點過火~做法有點激烈...
不過...我朋友也是真的比較得寵吧?!
從我一路看來~她是得到比較多支援的~
也許是因為從小有心臟病~很小就開刀~所以父親特別心疼她吧?!
tomap41017 wrote:
你不是自己講出答案了...(恕刪)
不懂...
皮很丘 wrote:
1.很喜歡看你將工作中,求學裡或是許久不見的朋友們家中的糾紛一一拿出來與大家分享討論..就醋迷.
A:不是我愛把別人的事拿來討論~原因是我被問倒了~對方還一直問~我只好上來求助大師~
多數時間~我還是比較煩惱自己的事~但很多疑問~我一次問不完~所以乾脆不問...或是需要專門老師開導吧?!
2.不管是誰對於第一胎(長子或長女)都特別器重!
我們家就不是耶!!!
88好像比較疼小的!!!
3.當父母的對不在身邊的兒女絕對是特別關心的!
非常同意!!!
4.手心守背都是肉,但是手心的肉比較多,怎麼可能不偏心?
5.有人說結婚會解決,NO !
A. 先要嫁得出去(女方高學歷低結婚率)
A:這樣講會傷到很多人!!!
B.婚後前幾年沒什麼,但是一旦男方發生問題;無論是財物或是健康,又有得吵了..
什麼你出國求學認識外籍男友....什麼外國空氣品質比臺灣好...等..
A:這倒不必擔心~
...(恕刪)
贔屭 wrote:
看起來,...(恕刪)
若真要算~要怎麼算???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很多難題...
她要我問問別人...我看了好幾篇回覆~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
我退步了...
yen36 wrote:
朋友最近剛唸書回國~...(恕刪)
別人家的家務事少管一些, 其實你朋友只是想找人傾訴, 所以只需要在自己能力範圍內, 聽她講就可以了
若要分析, 那就是當父母的總是會對比較柔弱需要照顧的小孩子多投入一些心力, 這是人之常情, 妹妹有這麼大的不合情理反應, 應該是父母從小到大沒有溝通好, 或有壓抑妹妹, 或有命令妹妹, 妹妹的退讓, 並沒有獲得父母或家人的稱讚與感謝, 因此姐姐可能會認為反正是父母同意的, 何必對妹妹表達感謝之意呢?
其實親情是無法算清楚的, 其實妹妹也活在痛苦之中, 因為她勢必要面對不孝與家人遠離的矛盾痛苦, 這對內心都會造成具大傷害, 妹妹或許只是希望能夠有一個擁抱的期盼, 當然, 妹妹也有過份之處, 那就是因為一時憤怒沖昏頭了, 此時, 父母親不應該太過順從, 因理性的處理現實問題, 目前看起來, 似乎很合理, 子女一人都一間, 但有點很重要, 就是名下都不要先過戶, 這也是避免小孩子往不好的方向去搞, 但口頭上可以先告知一下, 一般子女應該都不會有更進一步要求, 都唸那麼多書了, 也工作一段時間, 不至於這麼白目才對
至於你朋友, 就是姐姐, 她應該將妹妹抱怨的部份, 仔細想一想, 她是不是常將父母對她的種種關懷都成是自己應得的呢? 她是不是常常以長女自居呢? 她是不是常常認為事情都該是妹妹去做, 而自己卻常找藉口逃避應該分擔的部份呢?
我為什麼很清楚呢? 因為我們家族這方面問題更複雜, 我的角色是像妹妹, 可惜的是我手足不像姐姐般這麼退讓, 事實上是非常自私, 我領悟到一件事情, 就是看自己當下所擁有的部份, 不要看別人有我沒有的部份, 有的部份, 感恩之, 別人有我沒有的部份, 祝福之, 面對同輩手足間排擠, 忍之, 若對方有攻擊等情緒性言行, 先避退之, 若忍不住, 先適度切割保持距離淡化之, 但要記住, 而且要常常用理性來思考, 找得到有甚深仇大恨的事證嗎? 一般是找不到的, 這就代表本來就沒有甚深仇大恨, 只是親人之愛, 是很親密又隱私, 愛恨是相伴隨的, 多些愛的同理心, 少些恨的憤怒心, 人生有幾個一定要面對的關係,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小孩爭奪父母之愛, 其實也不是甚新鮮事, 人總是有為人子或女, 為人夫或妻, 為人父或母, 然後衰病死亡, 凡是還是先從理性出發, 再考量情與法, 妹妹的問題在於太過憤怒, 將放棄理情面, 直接訴諸法面, 到頭來這個法還是站在理性上, 何苦呢?
姐姐應該先打理好自己人生, 若房子已掛在姐姐名下, 那麼貸款在姐姐找到工作後就自己付, 若房子未掛在姐姐名下, 而妹妹現住舊屋也尚未掛在妹妹名下, 那麼這就要父母自己出, 姐姐可以幫忙父母出一點貸款, 妹妹則不需要, 若房子都已經分清楚了, 那就代表已經分家了, 父母當然有權利選擇與之同住的子女, 至於公平不公平, 也很簡單, 用數字來講話, 而且就只針對分家房產一事說清楚, 切忌讓其他事情攪和進來
不過別人家務事, 妹妹也可能有拿錢出來貼父母, 只是你朋友, 就是姐姐, 故意隱而不談, 有是很有可能的事, 但這檔事, 外人又怎方便過問呢? 因此就給一些原則建議, 剩下的, 聽一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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