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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分局副局長斯儀仙


矮子喬登 wrote:
以什麼立場出面替嫌疑...(恕刪)

你誤會他了 他是去問中指男要不要跳碧潭
分局可以代為安排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矮子喬登 wrote:
以什麼立場出面替嫌疑...(恕刪)


自己的打火兄弟受委屈不去慰問,反倒去關心加害者:
有這種敗壞官箴的的官員,真是警察之恥!!

kyanC wrote:
我怎麼覺得這有點像電...(恕刪)

回信了

本案經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99年12月24日晚間受理偵辦民眾蕭明禮駕車惡意阻擋救護車案,全案於99年12月25日傳喚犯嫌蕭民到案,並依妨害公務暨傷害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尚無不當或不法之處,另該分局分局長金○○、副分局長斯○○等2員,獲知蕭民患有精神疾病,並揚言欲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店消防分隊引火自焚,渠等惟恐悲劇再度發生,遂前往蕭嫌住處疏處,經查過程尚無不當之具體事證。
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係由副分局長斯○○統一對外發言,惟斯員擔任發言人,未考量本案社會輿情脈動及觀感,引發誤解,當檢討改進。
 承蒙 關心警政工作,不吝指教,特致 謝悃。


...反正有精神病的最威
kyanC wrote:
回信了本案經查新北市...(恕刪)
你的回信時間跟我同一天,回信內容也一樣.

所以說,朱立倫.侯友宜要拼治安?相信的舉手.

整個分局就只有局長.副局長兩個人,派出所沒有人員編制,所以必須由分局長出面為嫌犯脫罪,副分局長當嫌犯的發言人.

朱立倫.侯友宜,是不是這樣啊?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kyanC wrote:
另該分局分局長金○○、副分局長斯○○等2員,獲知蕭民患有精神疾病,並揚言欲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店消防分隊引火自焚,渠等惟恐悲劇再度發生,遂前往蕭嫌住處疏處,經查過程尚無不當之具體事證。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係由副分局長斯○○統一對外發言,惟斯員擔任發言人,未考量本案社會輿情脈動及觀感,引發誤解,當檢討改進。


根本就是抺糊焦點 , 精神疾病未經證實不等於是事實 , 執法人員怎可自己判斷 ?

據此邏輯, 往後是否有人揚言要搶劫 , 副局長也會親自至民眾家中"慰問"一番 ?

根本就是官僚的回答 , 摸摸頭就想了事, 強烈懷疑這回函是副局長自己寫的或指使的 ,

全文只有指出要改進 , 毫無任何處份及補救方案 , 這回答我都不能接受了

消防弟兄及家屬更不能接受


kyanC wrote:
揚言欲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店消防分隊引火自焚...(恕刪)



縱火-公共安全?
揚言縱火-恐嚇?

有要另案偵辦嗎???
為了要更低調,我決定自爆!!!

低調點 wrote:
有要另案偵辦嗎???
低調點!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光看名字也知道斯儀仙和蕭師言是同一類人......
kyanC wrote:
回信了本案經查新北市...(恕刪)
人家還肯官腔官調的回覆你一封信。

該高興啦,不然連理都不理你,我們也不能怎樣捏= =

人家是『官』吶!
不過就是擋到了台救護車
有什麼大不了的?

更何況車上的病患家屬都說不追究了
一切交給上帝去處理了
為什麼網民還要對李豔秋,唐湘龍、新店分局副局長斯儀仙緊咬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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