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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樣住台灣社會福利一國2制?(身為一個父親的心聲)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
只要不違法被限制住居的,那裡福利好就往那遷也可以呀

愛酒的;過年了,也許再幾天新聞又會有金門酒廠大放送了,但條件是金門當地住民
身體不好的,找找核廢料廠在那,有免費的健康檢查......

假設台北人因為這樣而多生了
.. 托嬰托兒所生意變好了,場地不夠大, 再去租了更大的場地或更新裝潢
這中間又會產生多了地方稅,
百姓覺得賺了,其實地方政府更賺,這就是人家用心之處
租金合約要貼印花 ... 印花稅
場地不夠加大,管你合法不合法 ... 房屋稅
算了... 乾脆買下來,土地增值稅+契稅 ...
有錢了再買新房子,土地增值稅+契稅 ...
... 你想到了多少?

就算窮鄉僻壤如果用心在地方稅打轉也可以轉出錢的
只怕沒人才,弄得一樣學人家放煙火,首長跟人家比派頭,比座車, 必要時上電視跪給你看
日本一些窮鄉僻壤, 公所主動出擊去協助農民短期出租土地種有機...
這樣一項就產生了多少地方稅了
而為什麼不長期要搞「短期」?長期稅多還是短期稅多?
相較之下,有的民宿生意好的,地方稅收可以增加的
地方政府裝沒看見... 不敢抓非法 ...還能怨人家福利比較好?


yukiko wrote:
照這麼說桃園人都可以...(恕刪)


因為台南當時申請升格時,被審議會列入建議名單,後來才在行政院,以台南具有歷史地位及文化價值予以升格

而桃園雖然現在是200萬以上,但是在去年之前不到200萬阿,所以直接被打回來,後來在縣長選完後才增加為200萬人,所以現在的桃園和之前的北縣是同樣意思的,准用直轄市規格,但正式升格請等下一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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