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是每個月都繳伙食費(2000)但是能吃到幾次不知道,五隻手指頭數的出來的次數,因為工作時段不固定..所以幾乎也是吃自己買吃的千萬不能直接去買,還要換車穿一件外套遮住,才能去買。派出所或是分局的供餐我覺得也很不健康...看著某人因為吃過油腰圍逐漸肥大..每天爆肝..放假都直接上醫院報到...
unimmi wrote:可以呀!我家以前開自...(恕刪) 但就是有人不把人當人看啊!以為他家的人才是人啊!人活在世界上,生存在這個社會裡,作人處世,並非以法律、以規定為先耶!大家可以自己去想想嘛,法那麼硬邦邦死板板,沒有以情、理的彈性,很多事真的會做不順利甚至做不下去!不過如果有人這麼寬以律己,嚴以待人...,沒關係!地球圓的,到時候就別怪別人在學他現在的死鴉嘴硬...大家也沒必要在這邊瞎耗,還是多祝福那位警員能多掙些嘉獎來彌補這次的處分...而某人就最好有種以後被抓到違規,嘴巴閉上乖乖被開單,否則...就讓老天爺去處理囉!
堅果餅乾 wrote:小東西吃吃,飲料喝喝,應該是可以,不為過啦但是買牛肉麵 買飯...說真的有點誇張阿,值勤中 卻感覺像中午 晚上 休息吃飯一樣~就像你上班,還不到中午,但有點餓,你會出去買牛肉麵回來 還是雞腿飯 回公司吃嗎?? 憑那串PO的照片,我也能編出一段.....「那天菱角節,遊客如織,塞的透不過氣,但慶幸有不少辛勤的員警協助疏導與指揮交通......回家的路上,才發現站一整天的警察終於交班了,這時大約下午4點多,他們從早忙到現在才有時間去買碗牛肉麵吃......」這樣結果是不是完全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