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盧映潔大教授事件簿!

東方人比較宿命論
死刑幾千年了
想廢還是要許多配套跟溝通
大娘未免太天真了
告人能解決事情嗎?

king2000 wrote:
東方人比較宿命論死刑...(恕刪)

告人能解決事情嗎?
某方面算是吧。

有人死鴨子嘴硬都不認錯......那表示他沒錯或對?

言論是自由的。
但不是無上綱到罵人.......鄙視人......污辱人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也沒關係
那就進行訴訟
反正很多網友想捐一點
大家捐一點打打訴訟
大娘有再多學生都不夠用吧

矮子喬登 wrote:
警察買牛肉麵不可原諒...(恕刪)

這巴掌聲好響亮
世界上有兩種東西再多錢也買不到
一是正義
二是他媽的老子不願意
這句話.我喜歡...
辛辛苦苦賺錢繳稅.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跟照顧...

兩回事吧....

廢不廢死可以繼續吵.
宅神有宅神的意見 刪不刪也是宅神的自由 盧教授也可以有盧教授自己的論點

但不喜歡對方的論點沒關係 延伸到情緒性謾罵侮辱 這不太對
不然等修養好一點大家再來談正經事....

不死小王子 wrote:
世界上有兩種東西再多...(恕刪)

這是電影台詞

不死小王子 wrote:
世界上有兩種東西再多...(恕刪)


大推這句...

這世界只有兩件事情再多錢也買不到:一個是正義,一個是老子他媽的不願意

這裡討論的重點應該放在附件第4條: (節錄自朱宅BLOG)

請再仔細看看,任教於中正大學的盧映潔大嬸要求我如果不照作就要提告的道歉函的第四條精準的內容是這樣的:

「本人朱學恒承諾,日後凡是與有朱學恒名義有關之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其中若有出現死刑議題、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以及法律或司法改革議題之文字或言論,本人朱學恒即有義務維持理性公平的討論,刪除或取消他人污辱、人身攻擊的文字或言論,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若有違反,本人朱學恒每次願支付各新台幣壹萬元治療財團法人正德癌症醫療基金會與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為何對廢死議題發言之前還要先問過你們的意見? 還要適當呈現?
沒問就要被告還要被罰錢? 言論自由在台灣已經沒了嗎?

P.S 正義需要很高強的功夫,可惜我很弱,只能躲在朱宅身後了,加油!!!


sony9 wrote:
告人能解決事情嗎?某...(恕刪)


言論自由當然不能做人身攻擊,不過口出穢言的人,自然要對他自己的行為負責(道義、法律)

請把言論自由跟罵人兩件事分開來看,不要混唯一談。

P.S 我雖不支持你的立場,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king2000 wrote:
盧大教授最新力作,他...(恕刪)

讚成死刑
續留呆丸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