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hood wrote:捱得過的話.. 是不...(恕刪) 沒人捱的過15下吧電視以前有報導過 記得三下一組 去療傷幾個月 再回來打 分批打完據說三下下去已經是皮開肉綻了~再打下去會傷內臟 人可能就掛了這種分批打才恐怖~那種療好傷要再去執刑下三鞭那種恐懼 據說會讓受刑人想自殺 乾脆死了算了打完可能都要看心理醫生了
哈哈阿翔 wrote:沒人權......(恕刪) 沒人權?討債集團的成員.在暴力討債的時候.有在乎過其他人的人權嗎?我們家的社區曾經也是有住戶被討債...社區大門被潑漆.噴字...門口三不五時就聚集一堆黑衣人在大聲喧嘩~來討債的人.半夜把一大串鞭炮丟到社區中庭裡來燃放.製造噪音......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你要討債.去找欠你錢的人....我倒楣是他住同一社區的鄰居.就該被影響我平靜的生活嗎?討論人權的同時...那我的人權呢????
bassey wrote:要去國外從事不法前一定要相當了解當地法律,在台灣沒啥大不了的罪在國外可不一定相同。那些新加坡人知道會被鞭刑,所以找一些笨笨的外國人來當替死鬼...(恕刪) 這二個呆丸人真是白目到家,以為呆丸是犯罪天堂,新加坡也比照辦理...新加坡萬歲
新加坡夠國際化了吧上面的多學學呀,要不要組團考察哪有犯法還有度假中心包吃包住還包玩我想這才是台灣之光呀可以把監獄縮編,改成鞭刑場以後就不是蹲個幾年就好了只要短短幾分鐘,抽個幾鞭一個月一鞭,而且要不間斷的抽我想一來增加醫院生意,二來也還是能照顧葬儀社人沒痛過,誰會怕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