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宣布飆車族在進行「危險駕駛」時…如遭一般正常行進之車輛撞死…免罰免賠償,還可以向對方家屬提損壞賠償時就會解決了!提外話是…最好裝有多向行車記錄器…證明對方真的在危險駕駛…讚成的........給個推吧!就算不可能會實現的…但起碼我說出了大多數人的心聲!
其實如果是大樓,找一把強力彈弓,從制高點朝其中一輛機車上的雖仔用力射下去,只要一個倒,後面全部都會遭殃,大大可以試看看,只要不留下指紋,又因為是飆仔出車禍,被查出來的機會微乎其微,但千萬不要在當地買彈弓,要的話請上網買或託人從外地買,儘量不要留下蛛絲馬跡,還蠻有用的!公權力不彰,私權力硬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