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小孩 wrote:唉 本來還蠻喜歡她...(恕刪) 這樣就破滅啦?表示你對她的愛不夠唷哈說實在...也還好吧以她一天賺的錢..接個案子賺的錢可能一次就可以買好幾十台機車她會愛搭機車才有鬼勒你一年賺了幾千萬會只想買台速可達來騎?我看也很難吧何況新聞熱愛斷章取義又不是不曉得...新聞看看就好
咪咪與貓貓 wrote:某天有部頭又大停紅綠燈搖下電動窗,乘客座女生問我怎麼到高速公路,我正在想該如何回答,駕駛座看起來20多的男生就自言自語,唼!騎車怎會知高速公路...哇咧!屌的咧!...(恕刪) 看來開車的也不知道啊
藝人最好賺的是代言...現在出唱片快變成可以代言商品的入場券了你現在覺得"這是C咖吧"的傢伙,代言一次(也就是拍廣告一天或是出席活動再加一天)的價碼,只要工作兩天就好,就已經超過很多人的年薪了...不過不會破百萬像天心這種很少人不認識的等級,代言一次都是百萬起跳的...所以一堆人都想當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