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hus wrote:通常你沒有任何反抗警察出示證件就沒有違法問題更沒有妨礙公務問題至於察看私人物品這我懶得說了執勤中的警察沒有權看有出示證件人民的私人物品除非個人有違反相關條款如交通違規如有遭通緝如有警務系統通報在案之嫌疑人身份要不然警察憑那條法來看我私人物品我在某某篇文章都說了我上班都得進入管制區十多年來也沒遇過相關單位盤查過我個人物品...(恕刪) 乖乖配合不就好了何必搞這麼複雜反正就是配合演一場戲認真就輸了
nickhus wrote:通常你沒有任何反抗警察出示證件就沒有違法問題更沒有妨礙公務問題至於察看私人物品這我懶得說了執勤中的警察沒有權看有出示證件人民的私人物品除非個人有違反相關條款 大法官釋憲不是每個人都聽過,當然警察也趁此打混摸魚,呼隴一般民眾,大家就傻傻的被警察騙著玩!
Alex0506 wrote:要看證件嗎? 可不可以不給看阿"聽說"警察要有搜索票才可以看證件... 不知道有沒有人用這樣的理由嗆過警察: 不給看!還是以上的"聽說"是個笑話呢 你可以嘗試看看記得來一個紅單開箱文
有穿制服或有提示證件(便衣)就能逕行人別臨檢查驗證件(看看證件問問基本資料之類的)而臨檢限於隨處可見隨手可得的部分對於行李箱或人身的部分必須提示搜索票或受檢人同意才能檢查或搜索這是目前關於臨檢的相關規定不過 法律是在合法權利受到不當侵害時才拿出來用就行了遇上警察執行公務如果沒有必要配合一點又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