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21萬的消費券?

只能說一句話~她不缺這21萬啦~如果有缺早就拿去換~當書店周轉金用~
收了21萬禮卷~放到過期~能怪誰..!?
永久收藏~收藏2000元大鈔就好~= =
21萬消費卷...可以留給孫子...
今天的21萬,或許百年後會成為210萬.......
古時的紙幣現在不能用,但是卻很值錢....
況且消費卷的政策,可能以後有也可能沒有
這是台灣第一次發行這樣的消費卷來刺激消費
當市面上所有的消費卷都回收並銷毀後
僅存的可能很值錢。
不過可能要好幾代之後了。
現在媒體都不用查証

反正胡說八道造假也不用負責

洗洗 wrote:
現在媒體都不用查証反...(恕刪)


完全執政 完全負責
州官放放火 都沒事了
村民何需在意呢?
只是有個問題
消費卷不是等同現金或禮卷??

消保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因此若業者所設定的條款內容,將導致該契約目的難以達成者,可推定為對消費者顯失公平。部份業者則表示可提供更換新禮券或延長使用時間的辦法,或可去電要求處理。
不過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因此,未有法律特別約束者,至少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所以消費者可據理力爭。

哇...原來...國家還可以訂法律讓國家禮卷設定有效期限...^.^"
蠻有趣的
wofe wrote:
只是有個問題
消費卷不是等同現金或禮卷??

消費券是特殊用途~有另外的特別法來執行
不等同於市面上企業發行的禮券
因此不適用於消保法的規定
剛剛摸魚小睡一番,結果 南佛大王 特來託夢.....

夢境內容如下:

佛曰:

倘若,

那老女人私底下用很便宜很便宜的價格,收過期的消費券,然後收到21萬後,再上新聞哭訴,寫信陳情。結果就成功換錢。

大賺一筆~~ OH YA ~~


佛語畢,吾驚醒.....嚇得一身冷汗。直哆唆道:.真好賺,真好賺。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怒濤爆裂 wrote:
她是開書局的~不過我...(恕刪)



開書局就能像文盲一樣喔

最基本的事都不知道
看來這是門好生意啊
大家有沒有當時未即時兌現的消費券~就集中起來找個阿喪當人頭來向政府施壓對現啊...
抽個%當手續費...
這樣應該新聞又會出現~有幾百萬消費券沒兌現的悲情阿喪陳情......
wofe wrote:
只是有個問題消費卷不...(恕刪)



誰說消費券屬於禮券了?





把問題搞清楚再來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