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網友們祝福!BSA wrote:法官應該明白指出: [名譽不是用到處亂告的方式贏得, 到處亂告的方式只能贏得和解金!] BSA兄說得很有道理我五體投地的認同剛又一口氣補足了當時跟林英典的對話內容,好讓大家更了解本案過程。今年過年特別開心
官司卡了兩年多要常常到法院,就是當時在網路引敘以下兩段話被林英典莫名高額賠償『這傢伙無人不知吧!蠻出名的,很多人批他是文化流氓』『這個人蠻離譜只要照片近相似就想告人A高額賠償』他單單就針對流氓跟照片近相似在法院跟我進進出出打迂迴戰很爆笑,引敘這兩句話都有憑有據是經媒體新聞報導過、又是眾多訴訟案件,屬可受公評之事林英典硬是上訴到底,過程卻很積極要求和解至於林大俠想捍衛甚麼權益....相信網友or其他被告都很清楚。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