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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英文答人請進 .....我去知識+問 結果答案都怪怪的= =

這裡的英文達人還真的好多呢...

我投 DChild 一票。
你看看。。我就說了。。不要挑剔人家。。
挑還挑錯


對川腸都嘔血了
出這種題目是對學生有幫助的?

當年在美國拿著梁實秋的辭典抄句子做功課, 被英文老師批評是 [文法都對, 可是句子狗屁不通]

文法玩的刁鑽, 對於會話, 聽寫是毫無幫助的
Karolina wrote:
show me what've you got (恕刪)


應該是show me what you've got!
liquidgroove990 wrote:
出這種題目是對學生有...(恕刪)


我想主要的問題是在於,我們的教育方式
是把"英語/美語"當作學問在教, 而非"工具"
有點類似上駕訓課, 內容教的是汽車構造和機械原理一樣

被字典, 套辭典其實並不是錯誤的
但是如果是以"使用"語言為前提的話
這些就有如腳踏車的輔助輪
實際的使用才是腳踏車本身
有些人沒有輔助輪也能學會騎腳踏車
有些人使用輔助輪可以學得更快, 更得心應手
但是把腳踏車放在一旁騎輔助輪的話...就怪了吧

若將語言視作工具, 那或許最正確的學習方式(如果環境許可)
就是像我們學習母語
先以聽說為主, 有一定的熟悉後再帶入讀寫
即使文法或發音錯誤, 也不用太介意
首要重點是習慣使用(當然如果過程中發生的錯誤少的話更好啦)

Kake wrote:
不用太驚訝,我剛到美國的時候也常常當機就是因為非常非常依賴台灣填鴨式英文文法教育!

我所接受的台灣英文教育就是非常死板,基本上就是只有一種標準寫法,
寫作還可以(雖然還是台式英文),但口語上就顯地遲鈍跟打結,因為需要轉換

小弟當年也有類似的經驗
畢竟環境不同, 總是要花上一些時間習慣的
直到有一天, 小弟作夢都是用英文
才真的覺得自己跨過了那個門檻(習慣用英文, 而不是精通英文)


...話說這棟樓還在啊?
@小雅@ wrote:
1. he lives in ____ 108 Main Street.
(1) by
(2) in
(3) on
(4) at
哪個是答案??

2.they look very much alike. they ___ brothers.
(1) would be
(2) might be
(3) should be
(4) must be
哪個是答案??

3.on double ten day, we used to have a military _____ in front of the presidential hall.
(1) carnival
(2) parade
(3) reception
(4) movemont


4 2 2

好奇妙的題目 我傻了好久
不知道正解是啥?
DChild wrote:
什麼?(大驚)您連"...(恕刪)


Thanks for a good show there, man~~

And it's really enjoyable to read your replies above :P



End of Story....Bye....
claude730322 wrote:
若是要用at的話 那這句應該要是he lives in at 108, Main Street, New York City.



逗點不可省
(恕刪)


小弟我不是什麼英語高手
但是我每次寄東西去我朋友那
都是

23/F , 168 HingMan Street , XXXXXX

xx街168號 並沒有您說的不可省啊...
我朋友就是"英語系"國家不是"美語系"國家

這地址的寫法還是我朋友寫給我的,
他寄東西來,箱子上的地址也都沒有逗點呀@@

支持DChild!

我覺得啊 台灣的英文都被文法綁死 我想問英文是啥? 是歷史嗎?
明明就是語言 那不如小一開始 也來教個中文文法也不錯!
所以我對英語名師 很不以為然 我請問你 你教出指考100分的學生
你這麼確定他能正常用英語溝通嗎?

BTW, regarding "my bad", please google it yourself. (google在此當verb 請查urban dictionary)
中文有轉品修辭 英文就不能? 有口語化中文就不能有colloquial English
就算在內地 南北的mandarin chinese 都有不同之處 你想英國美國那麼遠 不會有差別?
be content with>對....滿足
好像那位大大 上課不認真喔 高中一定有交

最近想遊學 家人說去英國跟美國一樣啦 還不都是英語系國家
你到底是哪裡相同 自古以來內地沿海居民來台 都知道要分這麼清楚
你覺得1776年至今的 會一樣嗎? 何況我從小都是吸收american English 而且不喜歡british accent(結果學了滿腔XD) 還有我想看科技發展 不是去看風景
(OS:明明就想看一下ford mustang~)

前面那句show me what've you got
似乎你在indirect object 沒學好喔
>show me the thing that you've got
>show me what you've got
但這一句似乎不是很有禮貌

聽>說>讀>寫 不是 寫>讀>聽>說
Only if you learn the former method can you speak English naturally.

以上有誤的 請多多指教
Moral Principle~ I'm still learning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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