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淺見是認為只判關十一年是真的是太少了,重點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表現良好還可以假釋,所以可能關不到6~7年就出來了!!!這樣很多犯人或許就沒在怕的,(古惑仔不都說關出來就是老大)最讓人心酸是還是我們人民繳稅養他們!!!難道這就是有人權的社會,飛來又飛去 wrote: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好人...(恕刪) 法律是在保護有錢人~~~~~很贊同新加坡的鞭刑,那才是真的會赫阻到受刑人吧!!(要不然在裡面不痛不癢,還有人養他們,這樣誰會怕阿,)難道新加坡這樣做就叫沒人權?? 這樣國家就會比較落後??看看新加坡現在的經濟好像比我們還要好!!只能說台灣,加油阿!!
其實他本來可能可以平反的....更三審判無罪的理由是..全案只有自白.也與事實不符...全案只有自白...全案只有自白...全案只有自白...全案只有自白....這不正是廢死最愛的梗嗎?????結果因為該員沒被判死...廢死懶的理..假如真的更三審法官的判決是正確的...的確很冤...羈押了七年..算一算國家要賠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