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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愛砍樹的城市!!一年後update~

Chad Yih wrote:
高市文化中心附近一家...(恕刪)


菊姐~出來面對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這篇文章應該算是濫用網路資源
發文者連去跟當事者(幼稚園)詢問對方的說法為何,都沒有
直接PO上網打打幾個字,直接進行言論上的議處
根本是比記者還記者,好歹水果報的記者還會電話問一下對方的講法
凡事不是只看表面就能代表一切的真象,皆盡在眼裡

不知道我有沒有機會被貼上“正義魔人”的LOGO !!

不過還是強烈建議發文者,在PO文章之前
要盡到查證之責,不要連查問都沒查~~
jiern wrote:
不過還是強烈建議發文者,在PO文章之前
要盡到查證之責,不要連查問都沒查~~
...(恕刪)


已經向市府反映,
市府也回應將請養工處前往瞭解,
至今音訊全無,
您認為再來該怎麼做?
敝人親自前往該校找尋負責人詢問嗎?
很抱歉,
敝人並無任何國家賦予的公權力在身,
更不是記者身份,
敢問換作是您,
您會如何處置??
Chad Yih wrote:
已經向市府反映,市府...(恕刪)


1.用網路查對方的電話,即然是開業的業者,一定找的到電話
2.打過去詢問原因
3.了解之後,若無法接受
4.申訴
5.申訴不行再PO文章

當然要直接跳過步驟4直接進行步驟5也行,但步驟1、2、3一定要做
這樣的極簡易的SOP(不是AV的SOP哦)
下回請採納,如果連查證都做不了,就別PO文章

萬一誤會對方,不是等於先把人家給姦了,才想如何還對方清白
請問都破了身要如何還?
jiern wrote:
1.用網路查對方的電話,即然是開業的業者,一定找的到電話
2.打過去詢問原因
3.了解之後,若無法接受
4.申訴
5.申訴不行再PO文章
...(恕刪)


敢問閣下自己發過的此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22258

也按照自己認定的SOP走過前3個步驟嗎?
還是閣下習慣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 ??
Chad Yih wrote:
敢問閣下自己發過的此...(恕刪)


我客戶在那間企業上班,他來洽公時,剛好閒聊到(他也寄給我看)
請問要把他的電話給你嗎?

這間公司剛成立時,很多聯電的人過去,成為第一代勝華人
之前福利還OK,至少跟聯電相比起來
後來因為LCD小模組的市場太競爭,利潤沒以前那麼好~~
Chad Yih wrote:
高市文化中心附近一家...(恕刪)

樓主把這篇網址貼到高雄市長信箱問清楚誰砍的,
市民砍樹是要被告要罰款的.

這 自家門口樹被砍有誰會不知 真是..............路人皆知 我想也苦無法則 以我們立院的效率
jiern wrote:
我客戶在那間企業上班,他來洽公時,剛好閒聊到(他也寄給我看)
請問要把他的電話給你嗎?...(恕刪)


敝人問題在於閣下曾致電給那些搗毀公司的員工查證嗎?
並非在於您對該公司的認識有多少,
假如閣下對員工為何有那麼大的暴動反應沒有查證就連結貼文,
一昧憑客戶曾在該企業上班之一人之詞,
就認定全部員工都是暴民,
敢問.......公平嗎??

套句閣下之言,
萬一誤會對方,不是等於先把人家給姦了,才想如何還對方清白
請問都破了身要如何還?


要當正義魔人,
是不是要先問問自己真的站在"正義"一方嗎?
Chad Yih wrote:
一昧憑客戶曾在該企業上班之一人之詞,
就認定全部員工都是暴民,
敢問.......公平嗎??

...(恕刪)



嗯,沒關係,你再扯下去.....
哦,不...是亂哈啦下去,不小心打字太快,講出心裡的話

樓主看來是找不出我其它篇文章,還有沒有類似情況,只好玩文字遊戲
再如何,總比某人連詢問都不問,就直接PO文打幾句字,還要好太多了吧

問一下,我的文章裡面,你是看到那句話,我有講過“全部員工都是暴民”?
以你這樣子的談話及看文章的閱讀思考能力,我很難去相信那間教育機構,正如你所言的
為了“檔我招牌者一律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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