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k620 wrote:
早上新聞有說擋路的車...(恕刪)
老話一句....事出必有因....
我是不太相信你弟聽到喇叭聲之後,
真的"只有乖乖的上車把車移走"....而沒有其他的"言語或肢體動作上的交流"...
打人 --> 請動用刑法或是民法議處
今天, 如果因為停車違規, 就可以把人打成重傷, 我想....這社會不用警察, 有了也沒用...
先不論停車違規還是語言挑釁, 我們的社會可以允許這種暴力行為嗎? 違規被打就是活該? 這種暴徒難道不會讓人擔心有天會不會是你的家人遇到?
在台北街頭有遇過兩次暴力事件, 一次是一男子在路邊狂揍另一女子, 沒有任何男士上前攔阻, 我打電話報警, 警察還算快速的5分鐘後騎機車到現場(也許是之前就有人報警了)
另一次是自己的老爸在餐廳上樓梯時行動緩慢讓路慢了點被罵, 老人家生氣回嘴說我背後又沒長眼睛而且已經在讓路了, 就被4、5個年輕人圍毆, 連女人小孩都一起揍, 餐廳員工報警還被經理罵多事
感覺很多人都已經不懂什麼叫做人情味跟基本的互相尊重
希望警察可以趕快找到這些相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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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人情味跟基本的互相尊重
基本的互相尊重就是 自己知道會違規停車 所以車主呆在車上隨時移動車輛 叫女朋友下車去買東西 以免造成別人不便
人情味就是 造成別人不便的時候 打個招呼示歉 而不是抱怨幹喬嘴秋
你如果先尊重別人 別人就不會去找你麻煩 為什麼都是你先找人麻煩然後說別人都不尊重你?
所以今天有人違規 然後嗆你 你去找警察來開單啊 --> 因為我們是有法制的國家 所以趕快打110叫警察來開單
小孩被同學罵被其他同學打 然後惡霸說 你去報告老師啊 --> 我們家小孩很乖 不能打回去或是罵回去 要報告老師
今天有人揍你 嗆說你去找警察啊 --> 被打的時候不能回手 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 要想辦法蒐證然後找警察 告他傷害
今天這個案件是對方兩個男的 所以喜美車主被打成豬頭
要是對方lexus是弱雞 誰被打到住院還不知道咧
如果今天無緣無故就被打成豬頭 那一定要譴責暴力 把兇手抓出來
要是敢嗆敢打就要輸贏自己承擔 不要找人打架 打輸了還要報告老師 這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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