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ny.tw wrote:
其實我常潛水...真...(恕刪)
一個月以30 天來計
$40,000薪水 除以工作天 28天 (月休二日) ,再除以一天工作12小時 = $119 /時
$30,000薪水 除以工作天 22天 (每週休二日), 再除以一天工作8小時(09:00~17:00)且準時下班 =$170/時
缺錢的18:00~22:00 再去找一份時薪$90 的工作,一週做五天,維持週休,一個月多 $7,200 (總收入 $37,200)
大大您知道為何請不到人了吧???

如果是您,會選擇薪水$30,000 的工作還是 $40,000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