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firmament wrote:有鄉民去問評審怎麼評...(恕刪)評審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的回信:(恕刪)二、回到佔比最高的創意面,因有評審質疑「捷運過一生」之作有抄襲日本動畫名家青木純作品的嫌疑 (詳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MDobW1Oio ),較缺乏原創性,或許該作者只是依樣模倣,但可能因此被扣分了吧。(恕刪) XD... 這樣也算抄喔?我覺得有待商榷啊.十幾年前我還在念書的時候,早就看過類似的動畫了.小孩出生到變老人.
如果是魯冰花那種的並不能成為依據,因為魯冰花那是小學生的插畫比賽不過那位首獎可是大學二年級傳媒系所相關在學生可不是小學生..是大學生現在最根本問題是先探討評審們的依據,無聲勝有聲那種理由實在太鳥....黑箱原罪已經無形的被扛上肩了...想甩也甩不掉....
bloodfirmament wrote:有鄉民去問評審怎麼評...(恕刪) 以小弟個人觀點, 我可以接受莊先生的回覆內容....類似的爭議過去有, 現在有, 未來還是會有, 並且永遠是非評審與評審之間不斷的因為個人主觀因素來爭執...非評審質疑的內容, 不外乎黑箱作業或是已經內定特定人士等等耳語般的質疑, 卻又沒有人能拿出證據, 反而是靠一堆耳語就打死這些評審...這次比賽有這樣的狀況出現, 歌唱類比賽不也是有相同的情形? 星光大道也常常有支持者與評審意見相左不是嗎?這類的競賽, 不像運動類競賽可以有明確的數據 --> 抵達時間, 可以做公平的評斷因此, 人為主觀意識影響的情形本來就很嚴重...許多人對這樣的比賽結果如此憤慨, 卻不見有人對於碩博士口試制度或是其他的選秀比賽, 選美比賽提出相同強度的批判?各位加入討論是好事, 但是莫落入陷阱, 成為人家爭名奪利的工具....
看到這篇,不能不分享一下建築界的恥辱:------------南港展覽館弊案 (2009/11/20 18:23)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由於余政憲坦白從寬,加上賄款都流入吳淑珍戶頭,因此檢方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余政憲遭法官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並向公庫繳納500萬元。但同案遭起訴,在南港案中7位評委,卻在收賄後,面對檢方調查,卻態度不佳,遭到檢方要求從重量刑。分別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判8年、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7年6個月、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哲銘7年2個月、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7年6個月、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系教授陳博雅7年6個月、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7年6個月、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王振英7年6個月,並且要繳回不法所得1到200萬 元。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 4大案(國務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其中南展館案將被告切割偵辦。余政憲與涉嫌收賄的7名評審委員,交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行賄的得標廠商郭銓慶與收賄的吳淑珍部分,則併由扁案審理,目前正由高院審理中。-------------------------------------------------這些人之中,也有我的老師,當年的系主任。一二十年來,他們就是用這樣的「專業態度」,把持教職,戕害學術,扼殺創意。更有甚者,剝削學生作虛弄假,製作差勁惡質的學術研究計畫,來詐取教育資源。今天他們因為貪污舞弊,被判刑七到八年不等刑期,這只在本案裡得到公道。但他們長期在國家教育體系裡的罪行,卻始終沒有人去追究。台灣人的創意一向有世界級水準,可是台灣的「創意平台」卻很落後,這幾年更被原本落後許多的南韓、泰國、馬來西亞,甚至是中國大陸給超過去了。這個既不產油、又不產金、更沒產鑽石的國家,發展「知識經濟」、「創意產業」是必行之路。不剷除這些蛀蟲,我不知道從哪裡可以開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