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豉英 wrote: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13.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恕刪) 這兩條的罰責都只是移文處理而已也沒說要砍人或關人所以嚴格來說是管理員引用法條錯誤還是看管理員高不高興
麥斯潘恩 wrote:這兩條的罰責都只是移文處理而已也沒說要砍人或關人所以嚴格來說是管理員引用法條錯誤還是看管理員高不高興 你忘了還有第17條大絕招17.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話說這樣會不會管理員又說英叔違反了第八條板規,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英叔老了,不能再被暗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