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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的正當性 ? 可以恢復老師體罰的權力嗎??

aad64317 wrote:
我可以打你嗎反正傷好...(恕刪)


可以壓 快來吧 不要只是鍵盤打打而已

傷本來就會好了,不就這麼簡單?

如果被打就會身心受創。

那未來的風風雨雨是不是還要靠老爸老媽扛?

該打的還是要打啦,有些調皮的就是怕痛。

不打不會怕
0102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蠻贊成恢復體罰的...現在的父母不比從前了,

以前自己的孩子做錯事也是會嚴力譴責甚至自己動手,
現在的父母呢?跌倒了就打地板說是地板的不對,跟別人吵架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說別人不對,
學校既然是個教育學生的地方就應該教導正確的觀念,教導他們是非,
至於那些還是自以為是的父母...我看...用小叮噹還原燈還原成液體好了!沒救了~
postman wrote:
教育都告訴我們,不可以使用暴力對待他人!!!
...(恕刪)

教育也告訴我們, 不可擾亂社會秩序, 不然作錯事是要被處罰的.

postman wrote:
什麼是最好、最快的方式?動手施暴嗎? 加諸暴力在他人的身上,使人心生恐懼!
...(恕刪)

偷偷跟你說.... 答案肯定的, 這真的是最好、最快的方法.

postman wrote:
這不就是宣告大眾,所有事情只要"動手"就可以解決。何必說長篇大論呢?
...(恕刪)

暴力的定義為何? 把人監禁起來算不算暴力, 答案是肯定的, 那監獄要不要廢除?
我們所有的法律規定, 基本上都是以眼還眼, 以暴制暴的.


postman wrote:
難怪,現在出現那麼多動刀、動槍的社會事件...想想看,自已想的和自已做的有什麼不同!!!
...(恕刪)

叧一的想法, 有人從小做錯事就沒受到"合理"的制止, 長大後才會變的為所欲為.



小孩本來就要是管教的, 只是適不適當而以, 本案例, 老師是過當了, 不過支持老師有合理的管教權, 包括使用體罰.
kevin^^ wrote:
等他請好假從美國飛來這

那些細胞早就好了


那還可以做現場重建,請老師重新動手打一次模擬現場,我們會用雷射鎗抓出動手的角度與速度方位等資料抓出打擊的熱區,併配合彈道專家抓出手部揮舞軌跡,動態力學專家算出動能焦耳,人體結構專家決定人體受損程度共同會商做出報告!!!
特偵組 wrote:
那還可以做現場重建,...(恕刪)



老師力道、打擊位置等昌鈺則認為缺乏直接證據,不予論斷。
昌鈺遺憾地說,由於現場並未在第一時間內完整封鎖,許多物證均無法妥善保存,案發之後,國安單位沒有下令封鎖現場,這是重大錯誤。
當天小孩的手掌角度軟度、位置等又缺乏直接證據,所以難以確認,僅能以錄影帶來大致推斷,種種因素都增加了還原現場真相的難度。
因為第一現場已經遭到破壞,這是永遠都無法挽回的。因此此案很有可能像美國甘迺迪總統遇刺案,幾十年後都還在討論,並要求重新調查




不用蒐集七龍珠,健達出奇蛋,一次滿足你三個願望
老師不應該體罰學生
應該學英國,設體罰室
由校長和家長委員對惡行學生予以體罰

或是學新加坡由校長對惡行學生予以鞭型

tvtv wrote:
老師不應該體罰學生
...(恕刪)


贊成鞭刑打過一次終身難忘
啥叫做體罰
一條鞭才叫做體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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