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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應改以終生監禁。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為什麼要拿0北的血汗錢去養殺人犯????
就是忍不住想嘴炮一下
fineoop wrote:
只要解決鋪張浪費的路面問題(為了消耗經費而修路)、整治健保黑心醫院A錢的問題、追查重大弊案的金錢流向、追查有錢人逃漏稅...等等方面來整治國家財政,兩千三百萬人不會養不起這四十四人,平均到每個人的身上花費是很低的。
...(恕刪)


不是養不起,是不願意養

哪天放出來咬死人怎麼辦?
終身監禁者可以終身研究越獄之法
如果越獄過程中或越獄後對社會造成二次傷害就更好了
因為沒有死刑
所以抓回來又是終身監禁
讓我們看下去
看誰先搶得越獄七次郎的頭銜
fineoop wrote:
對終生監禁犯實施鯨面,即便其僥倖逃獄,可以易使人發現之。
另外監獄須嚴格執行監管也是必要的配套,使其逃脫機率極低。...(恕刪)

士可殺不可辱
你比人權分子更可悲
對44個死刑犯你可以一槍斃了他至少死的像人
而不是終身接受你的汙辱
為什麼陳進興地小孩要送出國你能了解嗎?
你這樣比偽善更可惡
而是刺裸裸撕開人性尊嚴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不要廢除死刑.
也不要告知受刑人何時執行.
每年用擲茭方式決定何人受刑.(交由上天決定)
沒抽到的每天鞭刑.


ps.既然法律不能決定人的生死.
乾脆連法院都廢除.
抓到嫌犯都用擲茭請示的方式讓神明決定好了.
終生監禁-.-

不自由,毋寧死。

終生監禁就人道

一個人

下半輩子

就要在牢裡老死

而且終生不得假釋

如果是我

我會請求法官判我死刑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我真的覺得你比王清峰還勇敢....來01開主題幫大家洗腦....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44位死刑犯

通通抓去給拼圖殺人魔玩一下好了

讓他們領悟到"生命的可貴"
我想請問支持廢死的人士

如果一位女士不幸受到性侵而懷孕, 你支持她人工流產嗎?
chou121 wrote:
我想請問支持廢死的人...(恕刪)

0.0a

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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