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醬子 wrote:
今日最中肯..真的有...(恕刪)
我同意以上這位大大的說法,不過我到有個不錯的方式建議,我覺得員工在離職之前其實應該都會有些小動作,
可能是版大沒有察覺到,不過既然版大身為老闆,其實這也算是必須列入危機處裡的一種吧...
先說明再下沒有任為版大能力不夠這類的話,一個人要離職的理由有千奇百怪,版大總不能一一應付吧.. 所以若當下無法掌握員工的任職期限,則在這部分危機處裡可能是必須要做到的,例如:徵人的管道,用人的原則
等等... 提供版大參考摟.
linsh09 wrote:
講真的如果工作內容合...(恕刪)